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三章

2011-07-27来源 : 互联网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 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负责制订培训规划,组织项目申报,制订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人员编写年度培训大纲,部署年度项目工作;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等。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项目组织实施,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人员编写培训教材或讲义,培训师资,开展项目督导检查,总结项目工作等。

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培训师资,开展项目督导检查,总结项目工作等。

第十一条 项目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相应的职责分工,确定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

第十二条 项目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备案。

第十三条 每年度项目结束后,项目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逐级报送本年度培训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资金使用等有关方面。按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将项目情况汇总并分类别填写培训情况登记表后,会同本省项目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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