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

2011-07-27来源 : 互联网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全额**金类质押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应依照本办法制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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