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通过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办法(试行)

2011-07-27来源 : 互联网

9月2日,国家***局长马军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会议原则通过了《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定了《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在多次征求意见之后进行了修改。《办法》的制定遵循“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操作简便、利民便民”的原则,对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体系、考核内容、申报条件、考试方法、证书管理等作出了全面的规定,为在邮政行业开展快递业务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升快递业务员的服务能力和技能水平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办法》中明确国家*****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和管理工作。

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考试以统一标准、***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核发证书的原则根据实际鉴定需要组织实施,分为初级快递业务员、中级快递业务员、**快递业务员、快递业务师、**快递业务师五个等级,《办法》根据《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要求重申了快递业务员五个级别的申报条件。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快递服务企业范围内有效。任何个人不得涂改、转让、出租和出借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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