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决定从今年起规范金融类国企高管薪酬

2011-07-27来源 : 互联网

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向各家金融类国企派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建议企业负责人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

早在春节前,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在业内掀起不小的波澜。通知称,此举是为了避免进一步拉大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企业内部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并且要求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尽快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负责人基本年薪取决于两个因素:**,公司的职位等级(企业资产、业务范围、业务领域广度等决定);第二,所在企业、所在行业、所在地区的在职职工工资水平加权平均后乘以5。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建议,份额更大的绩效年薪主要取决于财政部对企业考核结果,还有净利润的变动情况。其中三分之二的绩效年薪以现金的形式发,三分之一是中长期股权激励,而股权激励的细则将另行制定。

据悉,财政部已决定从今年起对金融类国有企业进行量化绩效考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的重要依据。

**财经大学中国银行(3.14,-0.02,-0.63%,吧)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某些银行高管的薪酬过高是自我膨胀的结果,中国银行业尚未全部放开,对于非充分竞争的行业,**对其高管薪酬采取限制是合理的。”

2008年上市银行年报即将公布,郭田勇预计上市银行占全部上市公司**能力的相对份额很有可能会继续上升,因此高管薪酬相对于其他公司会比较高。“财政部此时发布通知是为了给金融机构打预防针,金融机构也需要考虑到对社会的影响度,毕竟这两年媒体对于相关问题的讨论已经白热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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