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商局证实施恩身份合法

2011-07-27来源 : 互联网

施恩奶粉近日风波不断,公众关于其身份的质疑一直未停。广东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昨日表示,工商部门根据施恩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等信息,认为“施恩是**合法的中外合资企业。”该负责人称:“根据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来看,不存在‘假洋鬼子’问题。”

省工商局称施恩主体资格没有问题

广东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表示,广州施恩公司是在中国合法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该负责人介绍,对于广州施恩公司在产品商标持有人为美国施恩**有限公司的问题,是根据中国商标法规定“施恩”商标是由美国施恩公司在中国合法注册、持有,并*家许可广州施恩公司在产品上表明商标持有人为美国施恩**有限公司,**符合中国商标法及**惯例。“从主体资格上看施恩没有问题”,施恩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施恩未对其有美国投资背景进行过宣传。而是在今年1月8日起开始宣传100%进口奶源。“假洋鬼子一说是被嫁接了概念。”

记者同时从工商部门获悉,自去年9月整顿乳品市场以来,目前在广东流通领域未发现不合格乳制品。

虚假宣传纠纷案已撤诉

日前在北京起诉施恩虚假宣传的消费者已经向**撤诉。

林峥在撤诉声明中表示,他已经与各方之间进行充分沟通,已消除误解,案件已没有诉讼的必要。日前他已向海淀区人民**申请撤诉,已获准许。提起诉讼是所附送的全部材料也全由他取回。

施恩方面表示,到目前为止,该公司从未收到**的应诉资料。同时也一直在与林先生进行沟通,并与其消除误解,林先生撤诉。

据了解,林峥是“公盟研究院”(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律师志愿团)个案助理,一直在从事三聚氰胺事件后患儿赔偿等方面的工作。林峥接受采访时表示,此事件是他以个人名义提起的。而关于为何撤销的原因,则“不便多说”。他表示:“严格从法律意义上说,美国施恩不算空壳公司。”

该案代理律师彭剑在接受媒体的采访质疑其“是否因被施恩公司收买才撤诉”时,彭剑明确表态“不论其本人还是原告均问心无愧”。

漏报患者可向有关机构索赔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院陈晨认为,这次事件也是去年奶粉行业“三聚氰胺”事件的延续。比如,“问题奶粉”漏报的患者、“问题奶粉”未召回的产品等问题都还没有圆满的解决,可能后续还有暴露出诸如问题。

中国乳制品协会理事长宋昆冈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包括施恩在内的22家乳制品企业均已按承担责任的大小,向受到伤害的婴幼儿***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并由相关机构统一发放。“问题奶粉”漏报的患者现在还能补报,并且可以通过当地的相关机构办理赔偿事宜,申请经核准后两次发放赔偿金。“这一索赔事件目前其实和企业并没有太大关系。”宋昆冈说。

据悉,企业将**直接对患儿赔付。除***赔偿金外,对此事件负有责任的企业还出资建立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对患儿急性*疗**后到18周岁以前可能发生的与此相关的疾病给予免费*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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