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昨天发布,要求我国2011年造船完工量占世界造船完工量的35%以上,规划还要求加快建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船舶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昨天发布的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强调,船舶企业需要稳定造船订单,积极应对推迟接船和弃船风险,防止出现大量撤单问题,同时,调整优化运力结构,淘汰落后老旧船舶。
规划提出,今后三年船舶工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力争2011年造船产量达到5000万吨,造船完工量占世界造船完工量的35%以上。
三年停批扩建项目
产业振兴方面,细则中明确,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大型船舶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非船产品市场,同时努力****市场。
不过,记者注意到,细则也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要求除了进入规划条件内的,今后三年,暂停审批现有造船企业船坞、船台的扩建项目。
细则**集中在金融措施上,细则明确今后要加大生产经营信贷**支持,要求各相关银行对船舶企业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按期到位,对船东推迟接船的,要适当给予船舶企业贷款展期支持,对信誉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要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
建立产业投资基金
细则强调,加强银企合作,对在建船舶实行抵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加快建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同时,增加船舶出口买方信贷投放。
机构观点
相关行业分析师表示,船舶业受世界经济放缓的影响还没有**释放出来,根据工信部前期公布,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我国船舶企业共撤销订单110艘,274万载重吨,约占全国企业手持订单总量的1.4%,这表明未来数月造船企业风险还会逐步显现。
不过,国金证券对中国船舶、中集集团继续维持“持有”的投资评级。中信建投表示,预计在订单稳定的情况下,中国船舶的业绩不会出现大幅波动,利润增速将放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