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昨天在介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时表示,2012年以前基本完成中央已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这意味着,文化体制改革进入了“加快推进、全面展开”阶段,亦即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文化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这种“软实力”体现的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文化“软实力”也代表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发展水平与高度。通过深入的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国家“软实力”,其深远意义不言而喻。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已成为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2003年中央布局文化体制改革试点,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七年。在这过去的七年当中,文化体制改革依循逐步制定的改革路线图,使得文化生产力有了明显的释放与提升。从试点开始探索,到由点及面,再到全面展开,文化体制的改革过程,目标明晰,操作务实。
文化体制改革涉及诸多方面内容,既包含文化体制机制层面的改革创新,也要求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强调发展文化产业,等等。其中,体制改革是解放文化生产力的关键,相关文化产业则是释放文化生产力的主要载体。从2012年前要基本完成文化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来看,接下来两年中的改革攻坚战,势必任务繁重。
从过去几年中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绩看,诸多方面皆有可圈可点之处。如文化经营单位的“转企改制”,有了不少成功的实践;从事业人向企业人转变中的复杂人事问题,有了富有成效的做法与经验;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也体现出鲜明的特点。
这些可圈可点之处,既是数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也是改革本身取得的成果。但是,也要看到,改革的现状与要求相比尚有距离。在现实操作中,有些时候步履显得有些蹒跚,缺乏更大的改革魄力及更强的创新意识。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的相关人士,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系列旧的思想观念没有彻底破除,工作落实不够得力,配套政策也不够完善等等。
显然,以2012年为时间节点,在文化体制改革领域中,那些阻碍文化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必须得到及时清理与扫除。否则,要想按时间、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不是易事。这就要求,在文化体制改革事业上,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冲破一切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和规定。
这也意味着,在接下来的两年当中,文化体制改革需要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实现重点突破。比如,文化领域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就须有所突破,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变过去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文化管理模式。可以说,没有宏观面上的改革突破,微观领域的活力也就难以释放出来。
当下的另一个重点命题,是如何培育富有活力的文化市场主体。其核心又在于,既要解决“人”的问题,又要解决“钱”的问题。所谓“人”的问题,既是指转企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关乎“人”的矛盾,也是指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培育;所谓“钱”的问题,则涉及到文化产业的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毫无疑问,塑造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意义重大。这里需要厘清的一个前提是,在推动由市场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同时,还必须促进由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所谓文化领域的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其含义正在于此。
进一步说,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就必须认真落实2009年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精心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同时,还要精心打造中华民族文化品牌,提高我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探索中华文化的“对外贸易”之路。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文化体制改革须加强与现代科技的互动,须强化文化与金融、服务业、非公资本等的对接。文化的振兴,必须要有金融、财税等一系列手段的襄助,提高证券化程度,提升“走出去”的能力,更重要的,是需要大大提高创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