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给戴志康写信,建议1.5版的隐私策略,增加“对搜索引擎开放”,以便更多的Blog用户,将UCH上的日志当作“主Blog”。
2008-07-15 ,我在5Gme做了一个调查《你很在意在5GSNS的痕迹被搜索引擎搜索到吗?》结果如下:
1、 在意。5GSNS的言行是给好友看的,不想被陌生人看到。
60.3%
2、 不在意。我将SNS当媒体看。搜索引擎是我的另外一个发行渠道。
20.6%
3、 无所谓。不想仔细考虑这个问题。你们定,怎么着都行。
17.6%
4、 非常非常在意。为此,如果5GSNS能被搜索引擎搜索,我就放弃5GSNS。
8.6%
我投了“不在意”票。因为“ 我将SNS当媒体看。搜索引擎是我的另外一个发行渠道。”但“在意”的人超过了60%。SNS为了不得罪用户,必须**搜索引擎。
淘宝****,是自身利益的需要。并不是用户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