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蔚冈:“别墅保障房”为何不妥?

2011-07-28来源 : 互联网

据报道,杭州宣布未来三年建设150万平方米“人才专项用房”,纳入**房体系。根据该政策,被**圈为“人才”的各界人士可以以市场价一半的价格购买这些人才专项用房。据悉,目前已有杨澜、余华、**庸等名人购买入住这些人才专项房。

政策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向市场竞争的成功者提供**房,这是不是一种劫贫济富?面对媒体和公众的质疑,杭州市有关部门表现很淡定,认为这是一项吸引人才到杭州创业的举措,无可厚非。

在过去的30年中,地方**招商引资,往往会给外来投资者各种优惠——如各种各样的税费减免,从而吸引投资者落户本地。在他们看来,向**人才开放福利房,本身就是对人才的奖励,这又有何不妥?一个月多前,深圳也上演过这样的一幕:腾讯公司总裁马化腾作为“地方级**人才”领取住房补贴。同时出现在名单中的,还有金蝶软件董事长徐少春和华为、中兴等公司的多名高管。

的确,**可以对给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予以奖励,只不过在成熟的**社会中,社会杰出贡献人士所获得的奖励大都是集中在精神层面,如爵位或荣誉奖章是现在世界各国通行的行政奖励形式。即便有物质奖励,也是金额不多。不会像中国这样直接以轿车和别墅对这些杰出人才予以奖励,更不会将***奖颁给企业界人士。

为什么不是物质奖励,尤其是不对那些来自企业界的杰出人士予以物质奖励?在笔者看来,一个*为直接的理由是:杰出人士的奖金应该是从市场中获得。对于企业家而言,利润是市场给他的*好奖励:如果市场认可,消费者和用户自然会以货币购买其产品或者服务。如果以**奖励的形式,可能就会扭曲市场。首先,当市场的成功者获得了**的物质奖励后,这些人是否超过了其所付出,存在了超额回报,**某种程度上是否在制造不正当竞争?其次,**是否具有判断人才的能力?古今中外的经验证明,由**判定人才,往往是不可靠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当**垄断了*额资源向市场奖励时,往往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腐败:企业家可能不再向市场寻求回报,而是向**寻求奖励来获得回报。几年前上海交通大学陈进团队的“汉芯造假门”就是因为**奖励而产生腐败的典型。

其实,这个道理不仅仅对企业家适用,就是那些不是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人也不应该从**获得直接物质奖励。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各行各业的杰出人士都可以从市场中获得回报:画家可以卖画、歌唱家可以卖唱、作家可以卖书……他们的作品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而不需要通过**奖励而获得其回报。不过与企业家稍微不同的是,那些因为从事精神产品做出*大贡献的杰出人士,社会也会对其进行*额物质奖励,不过这些奖励大都是非官方机构给予,众所周知的诺贝尔奖就是典型。由此可见,**对杰出人士的物质奖励,不仅存有奖励错误的风险,同时还会扭曲市场竞争的激励机制和引发寻租和设租空间,因此在各个法治成熟的国家都很少采用。

当然,有人可能会为杭州市**的举措鸣不平,认为这不是对杰出人士的奖励,而是一种福利。是的,**房是一种福利,而不是奖励。不过,**给予杰出人士以福利可能比**奖励成功人士更值得质疑。

何为福利?虽然学界对其定义具体不一,但是抛却各种具体细节上的表述,福利的本质是社会对某些弱势群体的照顾,使得其生活水平能够维持一定的水准。当英国在1601年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它绝对不是为了让社会的成功人士获得帮助,而只是对贫民实施救济,从而缓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而中国自1949年以后建立的福利制度,也是为了照顾社会特定的贫困群体。无论在哪个国家,社会杰出人士都不应该享有本该属于弱势群体的福利。否则,福利就失去了其原始意义,而应该被称为特权。这种以福利名义而享受的特权,可能会引发社会不同阶层的冲突,绝非是调节社会各阶层的缓冲带。

如果这个人才在杭州买不起住房,无论如何他都不能算是杰出,不该成为**奖励的对象;但是,如果这人才能在杭州买得起房子,却又享受**的福利,那么一定就是**设计的福利制度出现问题。很不幸,杭州市**的人才专项用房就是这样,这个**用房已经脱离福利的初始含义,而成为了各界精英从**攫取超额市场回报的手段,甚至还可能成为某些机构和个人寻租设租的通道。无论如何,这种以福利形式存在的特权,都不应该在中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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