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在控制涨价的同时,将配合招标采购,促进企业通过竞争合理降低价格。
该负责人是在介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价格核定工作时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对于企业自主定价,发改委正在研究“反**”的具体认定标准和程序,将依此打击恶意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针对媒体反映的部分药品在新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大幅涨价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按现行法律法规,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后,将从企业自主定价转为由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按规定程序核定*高零售限价。
他强调,目前,发改委已启动对新进入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正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对于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企业突击涨价的,将严格成本核查,属于不合理涨价的,定价时一律不予认可;对于进入目录后、**定价前涨价的,将责令相关企业**原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