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国有企业效绩评价标准值规章(二)

2011-07-28来源 : 互联网

第三章 评价内容和指标

第十二条 企业效绩评价的内容和指标的设计,既要考虑企业共性,又要兼顾企业的特殊性,实现评价的目的,具体按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两大类分别划分。

(一)工商类企业效绩评价内容按竞争性企业、非竞争性企业分别制定,其中:竞争性企业主要包括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四个方面。

(二)金融类企业效绩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财务效益状况、资产安全状况、资产流动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四个方面。

第十三条 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修正指标、评议指标三个层次构成。

(一)基本指标反映效绩评价内容的基本情况,可以形成企业效绩评价的初步结论。

(二)修正指标是依据企业有关实际情况对基本指标评价结果进行逐一修正,以此形成企业效绩评价的基本定量分析结论。

(三)评议指标是对影响企业经营效绩的非定量因素进行判断,以此形成企业效绩评价的定性分析结论。

本指标体系采取以定量分析为基础,以定性分析为辅助,实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互校正,以此形成企业效绩评价的综合结论。

第十四条 在企业效绩评价工作中,可以灵活运用三层次评价指标体系。

(一)对多户企业经济效益进行主要指标简单对比分析时,可单*运用基本指标实施初步定量评价。

(二)对同行业、同类型企业进行深入对比分析,可运用修正指标对基本指标评价结果进行修正,实施基本定量评价。

(三)对企业会计信息发生重大异常情况和企业经营受客观因素影响程度较高,经批准则可**运用定性分析作出企业评价结论。

(四)对单户企业效绩评价,必须运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定量与定性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 依据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对企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经营期的综合评价结论,一般应以各年度基本评价结果加权平均得分为基础,并辅助以**评议。

第四章 评价方法及标准

第十六条 企业效绩评价结果的基本计算方法为功效系数法,辅以综合分析判断法,即:按照统一制定的多层次指标体系,以企业经营期间的各项指标实际水平,对照全国统一测算和颁布的效绩评价标准值,分步得出效绩评价的初步结论、基本结论和综合结论。

第十七条 本规则所称“功效系数法”是指根据多目标规划原理,将所要考核的各项指标分别对照不同分类和分档的对应标准值,通过功效函数转化为可以度量计分的方法。

第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综合分析判断法”是指综合考虑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经营者业绩的各种潜在的或非计量的团素,参照评议参考标准,对评议指标进行印象比较分析判断的方法。

第十九条 评价标准值是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分析判断的标尺。根据企业效绩评价指标的不同性质。评价标准值分为计量指标评价标准值和非计量指标评议参考标准。

第二十条 评价标准值作为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的评价对比依据,工商类企业评价标准值依据全国企业(单位)会计决算及财务报告分户数据资料,并按照国家标准划分的企业行业、规模等类型,由财政部统一测算和颁布。具体由标准值和标准系数构成。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