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会计6年冒领工资购百万豪宅

2011-07-28来源 : 互联网

要不是一次“大意”,将刻有员工工资明细的软盘交给别人,没有人知道上面有12个虚拟员工每月都在领取工资。今年50岁的朝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女会计郭萍6年间冒领工资473万元,并用贪污来的*额公款购买豪宅。

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经重审后,以贪污罪判处郭萍有期徒刑15年。

单位工资表有会计哥哥名字

作为活动中心的会计,郭萍掌握着全中心人员工资明细的软盘。这张软盘由郭萍个人制作并交到银行,并不经过其他财务人员之手。2006年5月的付薪日,郭萍因外出开会,破例将工资明细盘交给了同事。细心的同事发现,表中赫然列着郭萍哥哥的名字。中心**随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又查出工资明细账上有10人不在该单位的开支范围,金额为25万余元。

检察机关接到报案后发现,郭萍贪污的数额远不止这些。据检方调查,郭萍购买了一栋价值552万元的别墅,她*付了282万元,每月还要支付数万元房贷,而她的月收入只有3000多元。经查实,郭萍于1999年11月至2006年5月间,编造领薪人员,私立工资账户,在本单位冒领工资共计473万元据为己有。案发后,检察机关追缴郭萍人民币79.1万余元、美元823.54元,并查封了她的别墅。

明细全凭一口账不让监督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郭萍冒领的都是活动中心支付外聘教师的讲课费。由于活动中心有很多外聘教师,具体人员连中心**都难以计数,这为郭萍贪污提供了可乘之机。利用负责制作工资明细表并核发工资的职务便利,郭萍6年间开设了12个虚假工资账户,加入到工资明细表中,再存入软盘交到银行。银行根据明细内容,将工资打入每人的工资卡里。

12个账户中,5个冒名的账户是郭萍的哥哥、嫂子、前同事和朋友。郭萍以各种名义向他们借身份证后私开了账户。除此之外,郭萍用假名开了其余7个工资账户。从1999年11月开始,郭萍用这些假名账户领工资。

依仗自己是中心的“老人”,郭萍在工作中的“各色”行为也被大家网开一面:每次发工资,郭萍只是口头告知出纳工资总额,而**给出纳看明细单。中心为财务安装了专用软件,出纳和会计的电脑可以联网,互相监督,但这个软件很快就被人卸载,而且郭萍坚决**重新安装。“如果不是有同事凑巧知道郭萍哥哥的名字,此案很难察觉。”检察官说。

翻供栽赃**没得逞

此案开庭时,郭萍突然翻供称,自己冒领工资是单位**的授意,*被单位**拿走,但她又没有任何证据。法庭上,检方根据在案证据指出,活动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对郭萍私设账户并领取*额*款的事实均不知情。没有证据证明他人伙同郭萍共同侵吞*款,而且中心**在发现其冒领工资后,组织人员对财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一审依法判处郭萍有期徒刑15年。一审后,郭萍提出了上诉。由于一审**认定的郭萍开设的虚假工资账户数额比实际虚开的略有差异,市高院后发回重审。市二中院经重审后认定,郭萍已经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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