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又有12家医院可持卡就医

2011-07-28来源 : 互联网

今天又有12家**医疗机构开通持卡就医结算功能。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获悉,西城区已对复兴医院、武警二院、丰盛医院、305医院、安定医院、阜外医院、肛肠医院、北京市第二医院、展览路医院、平安医院、护国寺医院、**医院1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真卡测试,测试情况顺利。

截至11月10日,在西城区四家先期试点医院持卡就医已达到3330人次。从目前4家医院试点运行情况看,医院信息系统和医疗保险系统运行平稳,群众对持卡就医非常满意。

西城区劳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天启动12家医院持卡就医工作之后,区内其他承担社保卡结算任务的**医疗机构将于下周全部开通,届时将有94家**医疗机构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本月底,60万人的社保卡也将全部发放到位。持卡就医在全区顺利推开标志着试点工作的全面完成。

据介绍,持社保卡就医后,现行门诊起付线政策不变。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后,门诊起付线标准和原来规定一样,即参保人员门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市的个人账户资金已划入银行存折自由支取,因此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就医时需要全额付费。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应尽早将手中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单据报销。如持卡就医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尚未申报的,持卡就医时在起付线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需要交全费,超过部分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领卡前未申报的门诊医疗费用需到区医保经办机构按原流程报销,报销时不会再次扣除起付线。

针对之前社会上流传的社保卡启用之后,医保个人账户存折将不能取*的说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明确地告诉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后个人账户管理方式不变,目前个人账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账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因此参保人员没有必要着急到银行取现。

在使用社保卡之后,门诊挂号诊疗费用的医保支付方法也有所改变。从今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并不计入起付线之内。不管是二级医院还是三级医院,一律按照2元标准报销。

已发卡的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在职人员长期驻外的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以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应持社保卡和医疗费用单据按原流程报销。未发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到**医疗机构仍需按原规定携带蓝本就医,并按原流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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