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在3年内扶持4万人参加创业培训

2011-07-28来源 : 互联网

近日,省劳动和社会**厅**《关于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的指导意见》,计划从今年起至2010年,3年组织4万人参加。

根据《意见》,六类人员可享受创业扶持: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伍军人、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社会上其他有创业意愿的人员。

申请创业培训有两种渠道。具有创业意向的城乡各类人员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集中到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也可直接到经劳动**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机构报名。

创业服务涉及五个方面:创业指导;创业项目开发、征集和推介;创业资金扶持;创业政策服务;创业见习。在创业资金扶持上,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有关创业基金;加大就业资金对SIYB及其他创业模式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扶持力度。

《意见》提出,要**实现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开业***达20%以上、半年内达30%以上,自谋职业和雇佣就业达30%,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3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成功开业的企业中,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比率达80%。为此,劳动**部门规定:申请参与的机构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工作。创业培训使用统一的SIYB培训教材、合格证书、教室设施和教学模式;每班30人左右,至少配备2名培训教师。各地应积极选送一批**教师,参加SIYB师资培训班和培训师认证,力争通过2至3年努力,全省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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