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破产重整不存在任何基础

2011-07-28来源 : 互联网

据搜狐财经消息,24日上午11时,湖北东星航空集团公司在湖北省高院拿到了关于破产管理人对东星航空重整申诉的裁定书。

东星航空负责人表示,湖北省高院公布的裁定书共有两项裁定,一是对提出重整东星航空的八家申诉方,有七家申诉被驳回,维持武汉市中院的原判。这七家被驳回的重整方包括中航油。

第二项内容为关于信中利集团递交的重整东星航空的申诉,裁定结果为:撤销武汉市中院关于东星航空重整申诉的武民商破字第4-18号“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责令其立案受理。并且“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东星航空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还称,武汉市中院将于25日上午9时召开听证会,信中利集团、东星航空集团以及破产管理人将参加此次听证,***果或将于25日下午公布。

东星航空今年3月15日被停航,而在以前,该公司已拖欠了中国航油、郑州新郑机场、通用电气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国内外企业的大量资金。其中,中国航油及下属企业共被拖欠1.8亿元油款。出于降低自身损失的考虑,以中国航油为代表的境内债权人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推动东星航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在力促东星航空起死回生的同时,让债权人获得较之破产清算更高的清偿率。

今年4月8日,中国航油向武汉市中院提出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的申请。6月12日,武汉市中院裁定不予受理这一申请。中国航油于6月23日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了上诉,请求其撤销武汉市中院的裁定,并裁定后者受理中国航油对东星航空的破产重整申请。7月1日,中国航油向湖北省高院递交了 《关于对东星航空申请破产重整的补充说明》,表示将与其他债权人以及战略投资者一道,及时注资东星航空,用于清偿债权和东星航空重新运营。

但与境内债权人积极寻求破产重整的态度不同,东星航空的破产管理人一直坚持认为,破产重整不存在任何基础,也不可能。7月26日,在湖北省高院召开听证会前夕,破产管理人再次强调,东星航空**不具备重整的客观条件,已没有重整价值。

而沉寂了几天后的重整争论,与8月4日再次出现新的转机,媒体从相关方面核实,摩根斯坦利亚洲公司前副总裁、信中利集团董事长汪潮涌表示有意参与重整东星。随后,汪潮涌在多次公开场合表示重组东星航空的可行性以及他的“新东星”重整方案。并且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一位接近信中利的人士称,湖北省方面已经释放出希望东星航空重整的信号。

而8月24日湖北东星航空集团公司称,拿到对东星航空重整申诉的裁定书的消息,也使得这场争论几个月的民航企业重组风波即将告一段落,不过***果仍要在25日下午得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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