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0—059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时发布《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年11月27日,公司在上述报纸及网站发布《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资产评估报告已于2010年12月1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在资产评估备案过程中,资产评估机构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资产评估报告作了修改,主要包括:
1、根据无形资产的特殊性,无形资产的风险报酬率一般高于有形资产。在对“青铜峡牌”商标进行评估时,修改后的评估报告商标价值折现率增加了商标的特有风险。商标折现率由原报告的10.09%变为13.01%;
2、原报告评估机构在评估“青铜峡牌”商标价值时,扣除了“青铜峡牌”商标无偿使用期的价值,修改后的报告对“青铜峡牌”商标无偿使用期的价值不再扣除;
3、原报告未在评估值中扣除青水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的贡献价值,修改后的报告评估值中扣除了青水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的贡献价值。
经过上述调整:
建材集团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因扣除了青水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的贡献价值1477.41万元,使得评估值由253,262.69万元调整为251,785.28万元。鉴于公司原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中的资产交易价值是在原评估值253,262.69万元的基础上考虑了扣除青水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的贡献价值1477.41万元的因素,故公司原吸收合并方案中的资产交易价值为251,785.28万元,与经国资委最终备案的评估值251,785.28万元一致。因此,为了不重复扣除青水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的贡献价值1477.41万元,公司需要对换股吸收合并方案进行修改,即将原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中资产交易价值以建材集团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扣除青水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的贡献价值后的价值确定,修改为以建材集团经评估的全部股东权益为依据确定。上述修改将不影响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中的资产交易价值251,785.28万元和换股数量113,775,543股。
同时,因原报告评估机构在评估“青铜峡牌”商标价值时,扣除了“青铜峡牌”商标无偿使用期的价值,公司与中材股份签署的关于青水股份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中,中材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在2011年至2012年实现的盈利数与该商标对应的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额不进行补偿,对于青水股份的盈利预测补偿比例如下表所示:
2011年
2012年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