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对省内发电企业给予补贴

2011-07-29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西安4月21日电据陕西省物价局介绍,为了保障省内电煤正常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陕西省政府同意,今年4月到6月陕西省将动用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对省内发电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凡与省内国有重点煤矿按375元/吨价格兑现电煤发运量的省内发电企业,均可列入补贴范围,其耗用的省内国有重点煤矿电煤由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每吨补贴15元。

实施补贴期间,每月补贴金额按照省内发电企业当月耗用的国有重点煤矿电煤量计算。陕西省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当月重点煤矿供应省内各发电企业的电煤量及相关票据,各发电企业提供当月耗用的国有重点煤矿电煤量、相关票据及补贴资金专用账户,并于次月10日前报送陕西省物价局审核。

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