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文获罪

2011-07-29来源 : 互联网

因文获罪

康巴什新区的水源纷争因为一个电话竟然波及到了千里之外的吴保全。当他被裹卷进康巴什新区征地漩涡之时,他还来不及思忖。

2007年9月6日,寨子塔村村民康树林给青岛的吴保全打了一个电话。早年,他们一起在内蒙古乌海市做过服装生意,一直保持着联系。谈话中,康树林说起了康巴什新区的征地风波,自然而然就谈到了正在进行的村民集会和村民被拘留的事儿。

身为营养师的吴保全在青岛经营着一家公司,运营着一家网站。听了康树林的讲述,吴保全说,把围绕康巴什征地发生的事放到网上去。

第二天,根据康树林的描述,吴保全写成了一篇文章――《领导:你要杀你的农民姐弟?》,并将它发到了他所熟悉的网站上。

帖子中,吴保全言辞激烈地抨击了康巴什新区的征地行为。不过,帖子跟帖寥寥。几天后,吴保全还略带遗憾地告诉康树林,帖子的反响不热烈。

吴保全当时的判断错了。9月16日,市公安局的人突然出现在吴保全面前。当晚,吴保全被带到鄂尔多斯并连夜受审。那时,他才得知自己闯祸了。

因涉嫌通过互联网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吴保全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第二天,康树林也被行政拘留10天。

住进看守所后,吴保全才见到了他为之抱不平而被拘留的征地村民。而此时,鄂尔多斯市政府广场上的集会仍在继续。10天后,吴保全拘留结束,当地村民为表歉意,给吴保全买了回青岛的飞机票。

但吴保全并没有离开,他留了下来,开始了更为详细的调查。

2007年10~11月,吴保全以网名“找我吗”,通过大律师网、文学博客网、记者网等发表题为“鄂尔多斯市浮华背后的真实情况――一些不敢公示的秘密”的网文。

网文首先质疑:康巴什新区征用的32平方公里土地,只有内蒙古自治区的批准文件,而没有国务院的红头文件,合法性存疑。

一年后,法院出具的吴保全刑事判决书上,依然清楚的写着:“政府用地是逐步进行开发的,每次建设用地的审批,都是经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这可由28次内蒙古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件证实。”

28次审批件?个中暗藏玄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基本农田或者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记者获得的多份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审批的文件显示:从2004年到2005年,每隔30天左右,就会有一份土地审批文件发出,审批面积均在60~70公顷之间。

与此同时,吴保全积极奔走,接受村民的委托,到北京聘请律师,向媒体记者报料。2008年,因为吴保全的积极推动,《网络报》关于康巴什征地的长篇报道刊发。2008年4月,正在辽宁省开原市办事的吴保全再次被警方带回鄂尔多斯,理由是他捏造事实发布帖子,侮辱、诽谤他人及政府。

2008年5月23日,寨子塔五队队长解来存再次被行政拘留,一直到7月4日,拘留整整45天。公开的理由是:“涉嫌挪用公款,为移民区上访的居民提供了资金。”

2008年10月17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保全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8年10月21日,吴保全在日记中写道:“终于判决下来了,现实还是打碎了我的乐观,给我带来新一轮的痛苦和无奈……跟我预料的一样,将我绳之以法是他们最大的快乐。”

法官愧疚

2007年,拖延了数年的温室大棚终于建起来了,但不是给移民的。

移民们至今仍然记得,东胜区相关领导曾经非常热情地动员他们学习大棚种植技术,但后来忽然改了口,转而动员他们放弃大棚,领取5100元的大棚建设补偿款。

有些人领取了补偿款,更多的人则没有领取补偿款,坚持让政府兑现承诺。

大棚建成后究竟给了谁呢?被4个不是移民的人花钱买走了。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4个人中,至少两个是政府官员,另有一位是当地金融系统人士。

4月20日,经过核实,《中国财富》记者以花农的身份与4人中一位苏姓人士接通电话。

“我想租你的大棚种花,想问问你大棚的情况。”

“搞不成,我那个大棚现在有纠纷,老百姓不让种,你一种,他们就拦。”

“你买的时候不知道有纠纷吗?”

“对,征地的事情,好多都说不清楚。”

“你花了多少钱买的呢?”

“花了1000万元,从乡政府手里买的。”

上述的那份“鄂东康国土资函6号文件”中,有关大棚的内容是:“为每户移民户提供0.5亩温室大棚,现正在建设过程中。”

没有领取5100元大棚建设补偿款的村民们为以此为据,阻挠着大棚购买者经营和使用大棚。于是,好不容易才建成的温室大棚,从2007年至今,就一直被抛荒着。

吴保全的帖子中,关于大棚的事情,是这样描述的:“为每户移民无偿提供占地面积0.5亩的温室大棚一栋,结果大棚一直拖延到几年后才建成,使用的不是农民而是政府,把大棚也进行巨额拍卖,成了政府所得,直接促使了更多的农民失业。”

法院前后两次发布的判决书中均载明:“公诉方经调查取证后的真实情况是:政府对辖区搬迁的农民补偿大棚地由原来承诺的每户0.5亩,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至每人0.4亩,并且每人补发5100元大棚建设补偿款,地址已于2005年以前选定并已平整。约有过半数的农民已领到补偿款,可由乔金才、屈玉山等人的材料证实,同时有《移民领取大棚建设资金协议》证实。”

但《中国财富》记者经过对屈玉山的当面采访,得知了事情的另一面。据屈玉山回忆,因吴保全诽谤罪一事,两名公安民警曾专程找到屈玉山,说是来取证的。他清楚记得,关于宅基地是否为政府无偿提供,他还与两名民警进行了一番辩论。屈玉山认为,政府的承诺中,200平方米宅基地,实际上是村民被征地前原有的宅基地置换过来的,并非无偿提供。

但2008年9月24日出庭作证时,公诉人宣读的证词却是,房屋宅基地为无偿提供,并由移民区村民屈玉山等人的材料所证实。屈玉山当庭就发了火:“说吴保全是诽谤,你们才是诽谤……吴保全无罪,吴保全发的内容,都是我们说的情况。”

不过,屈玉山当庭的证言,没有被法庭采纳。

2009年1月4日,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理由是“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保全犯诽谤罪事实不清”。

2月19日,案件在东胜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与一审相比,控辩双方均未提出更多新证据。前来旁听的40多名移民区村民强烈要求释放吴保全。东胜区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答应,下午放人。

当天,被关押了10个月的吴保全获取保候审,带着一摞厚厚的日记,踏出了看守所的大门。康树林带着他洗了个澡,理了个发。

第二天上午10时许,吴保全忽然接到法院电话,让他回法院签一个字。身边的村民们一致认为电话暗含玄机,纷纷劝他不要回去。

但吴保全认为,应该只是签个字而已。自此,吴保全一去无回,第三次被关押。

3月10日,东胜区法院再审判决书裁定,吴保全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两年。重审判决书中,看不出对吴保全新的指控罪名和证据,但对犯罪后果的描述,从一审时的“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 变为了“严重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多加了“严重”二字。

4月6日,一位移民区的村民,以吴保全亲戚的身份,给该案中一位重要的法官打通了电话,于是,有了下面这段对话。

“因为啥会加一年的刑。”

“从我内心来说,一个是从良心上考虑,一个是从法律上考虑,对吴保全治成罪治不成罪,我认为是后者。”

“你受到了政府的压力吗?”

“不能说政府给了我压力。你是姓吴吧,有些话我还不好和你讲。这个案子,我也受到了领导的批评。根据法律,根据我审理的情况看,定成有罪的证据很少,基本上没有。”

“是谁批评你了?”

“这个你就不要问了,反正是对我的前途有影响的人。现在我不考虑前途,前途不前途无所谓。我执法得要公正,对得起我的良心,对得起法律。我就这么两点。”

“作为一个法官,就该依法审判呀。”

“你别认为这案子就是我判的。合议庭有不同意见的案子,就会上审委会,这个案子就是。”

“我就想不通,为啥刚放了人,就又抓了人。”

“这个你就多理解吧。很多都不是我的意见,要按我的意见,吴保全早就回家了。 这个话你千万别宣传,这个我也受到牵连了,主要领导说我不听话。”

吴保全再入看守所期间,移民区村民推选了几位村民代表,筹集路费,为吴保全聘请律师,继续向社会各界呼吁。他的女儿,已由康树林等人资助了起来。

相关链接:

王帅案

河南灵宝市大王镇人王帅2009年春节从上海回家,看到灵宝市以租代征占用家乡耕地,大片苹果园被毁,补偿不到位,农民生活困难,怨声载道。他认为当地政府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便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但无人理睬,于是通过网络发帖,批评灵宝市的违法行为。

王帅发帖之后,引起全国网民的热烈响应,但却震怒了灵宝市有关官员,他们便派公安干警将王帅从上海抓回,且以“诽谤罪”对王帅进行了拘留。

王帅被拘的消息被公开后,立即引起了各种媒体的强烈反响,最后迫于舆论的压力,经过重新调查,灵宝市相关部门做出了对王帅取保候审的决定。4月17日,灵宝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局长和法制室负责人组成“三人小组”,亲自到上海当面向王帅道歉,承认此案是一起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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