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李炜光:征税应由纳税人说了算

2011-07-29来源 : 互联网

李炜光:为税正名

李炜光的主张是一贯的:纳税人监控必须通过人民****代表纳税人的利益,反映纳税人的呼声

自从新书《李炜光说财政》在2010年6月出版后,李炜光就开始频繁接到许多陌生人的电话。读者五花八门,有外地的,也有天津的,甚至还有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一些人把电话打到李炜光的工作单位天津财经大学,还有人从天津教委打听到他的手机号码。

元旦之前,李炜光接到一个电话,听筒那边是一个老头,说看了《李炜光说财政》很激动,但瘫痪在床好几年,不能过来看他,只能在电话里说几句。“这时候,我就特感动,觉得自己做的事情还是很有价值的。”

作为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的*席教授,李炜光一直试图唤醒中国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在这本书的序言里,李炜光写道:“**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都来自公民的口袋。所以任何财政税收事务,政策制度的制定和**,都必须*先取得公民的同意或者谅解。”

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韦森说,这样的文章,“每一个识字的中国纳税人都应该花点时间认真读一遍。”

“这堵墙太高、太强——也太冷”

但并不是每一个识字的人都同意李炜光的看法。

此前,参加一次全国性的研讨会,李炜光在谈到中国纳税**利意识时,就被一位拍案而起的体制内退休的老先生怒斥:“什么纳税人的权利?胡说!纳税人?能让他们有权利吗?!”

多年来“依法纳税”的宣传,一般只强调纳税义务,鲜有对纳税**利的尊重和宣扬。至今,我国的宪法文本,只有一条关于税收的条文,即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这就使得相当多的纳税人并不清楚,自己作为纳税人究竟享有哪些权利。“皇粮国税、天经地义”的观念千年未变。“这不是个别人的误区,而是一个体制在说话,一个我们正在促使其有所改变的体制。”

要是放在三十年前,李炜光对税收的理解,也和这位老先生差不多。

1979年,天津财经学院,当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后,财政学一年级新生李炜光就毫不迟疑地把这几个字原封不动地抄到了笔记本上。至今,这也是**对于税收的**性描述,也是财政学考试的标准答案。

四年后,李炜光留校任教,过起了大学老师的悠哉生活:“把课教好,学生满意就可以;如果学校要评职称,就再发表几篇文章,但这些文章也就是那些个意思,既不会进行多深的探讨,也对于中国社会不会产生多大影响。”这时候,李炜光尚未踏入学术的禁区。

此时的国内财税研究,仍然相当“技术化”,热点不外乎税制的构成、征收如何更合理。在那个革命高于一切的年代,国家几乎不直接对个人征税,而是通过增值税、营业税方式将国企的利润集中到**手中,然后再在全国各地分配。

中国纳税人悄然无声,每一个人都处在“体制”这张密网之中。多年后,李炜光读到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文章,他把体制比喻为一道墙,“这堵墙太高、太强——也太冷”。村上春树的这个比喻,后来被李炜光引用在《李炜光说财政》一书的后记里。

“体制外”生存的尝试,要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在80年代的瓦解,才有可能实践。整个80年代,“姓资姓社”“真理标准”——整个社会的大讨论气氛,在那代学人心里埋下了启蒙的种子。李炜光也是从那时开始质疑“税收三性”的说法。

但系统的反思,要到二十多年后,李炜光写作《无声的中国纳税人》时才得以准确表达,“在**、法*的社会里,**向公民提供公**品和公共服务,公民向**缴纳税收。这里,税收既是**提供公共服务所获得的报酬,也是公民购买**服务的价格。”

“思想开始变化了。”这时期,邓小平所采取的“减税让利”政策,在李炜光看来“是真正的改革”,各个阶层都从中受益,“此后中国又踏上了另一条道路”。

日后,李炜光总结过去的三十年说,80年代是个学术大觉醒的年代,90年代是个彷徨犹豫的年代,新世纪这十年是个民间大解放的时代。

在彷徨犹豫的年代,“人是被这个时代裹挟着往前走的。”教书之余,李炜光和几个朋友合伙办了一家公司,为银行提供培训服务,结果“没赔没赚”,到了2000年前后才最后脱离出来。

“那时候,我要跟税务、财政、工商、消防、卫生部门直接打交道,结果我对于这个社会深层次的问题认识得比较深刻。不好的地方,就是写文章、做学问就没这么多的时间,至少耽误了十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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