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严惩信用卡三宗罪

2011-07-29来源 : 互联网

月收入不足千元却能办可透支数万元的信用卡金卡,还款期到了便用其他信用卡套现东墙补西墙,信用卡套现的小广告贴得满街都是甚至公然登上报纸……昨日,央行、银监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严惩信用卡“三宗罪”。

罪状一:滥发信用卡

案例回放:家住汉阳的小肖今年还不满20岁,学校毕业后没有固定工作,母亲有低血糖和严重近视,一家人全靠父亲每月打零工赚的千余元钱生活。但没有收入来源的小肖却顺利地在5家银行办到了信用卡,并透支2万余元。今年3月,由于没钱还银行,小肖给父母留下一封信后离家出走。肖父远赴上海寻子,但除了不断收到银行的催款电话,儿子仍杳无音讯。

《通知》新规:控制信用卡发卡风险。

发卡机构可通过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资信调查等方式分析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对申领首张信用卡的客户,发卡机构要对客户亲访亲签,不得采取全程自助发卡方式。谨慎发展无稳定工作、收入的客户群体,从严授信。发卡机构不得将信用卡发卡营销业务外包,不得擅自对信用卡透支利率、计息方式、免息期计算方式等进行调整。禁止单位代办信用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罪状二:恶意透支套现

案例回放:去年下半年,位于武昌中南路的武汉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老总桂某,为32名新进员工各办理了3家银行信用卡,并集中在桂某处“管理”。1月中旬,这些员工不断接到银行催款单,查询后惊讶发现,他们的信用卡已被套现30多万元。“桂总”也突然“失踪”。经一名员工查询,她的信用卡多次在洪山区顺发电子经营部被刷,但并未消费,而是套现8000多元。

据知情人透露,目前不少商户都从事套现交易,赚取手续费。行情一般为:5000元以下,手续费2‰;5000元以上,1.5‰。而且,为防有关部门追查,每个店面一天最多套现5万元至10万元。

《通知》新规:加强大额、可疑交易信息监测和报送。

对有疑似套现、欺诈行为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可采取临时锁定交易等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确认存在套现、欺诈行为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应采取止付卡片、追索欠款等措施。

罪状三:套现广告满天飞

案例回放:近期,黑中介公然将“信用卡服务”广告贴到了公交车站,称可帮市民在POS机上用信用卡大额透支套现。据一陆姓经理介绍,持卡人通过设在其公司内的POS机刷卡,刷卡金额的1%作为手续费,其余现金当场支付。招行、建行可以超出3至5倍套现,如是金卡,2万额度可套8万现金,但要交10%手续费。而且持卡人要留下信用卡,待还清透支款后,才能取回。如到期无力归还,可再交1.5%手续费,由其善后。类似的广告,在报纸上也屡见不鲜。

《通知》新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信用卡相关广告的规范管理,依法打击不法中介。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提示广告发布者加强对信用卡相关广告的审查,不得为无营业执照或没有发卡机构授权的中介机构发布信用卡广告。信用卡广告中不得含有“信用卡提现”、“信用卡贷款”、“POS消费提现”、“刷卡取现”、“办卡刷卡一条龙服务”、“代还信用卡透支款”等违法违规提供信用卡办理和提现服务的内容。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

各级工商部门不得为企业经营范围核定信用卡咨询、金融咨询、资金借贷等业务,防止咨询类中介企业以金融咨询的名义非法从事信用卡贷款业务。要配合人民银行、公安部加大对违规以信用卡咨询、金融咨询等名义非法从事信用卡贷款业务的咨询类中介企业以及信用卡套现商户的清查力度。

同时,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建立健全对特约商户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制度。

建立对特约商户的定期现场检查制度,对于新签约商户、出售易变现金商品商户,以及发生过可疑交易、涉嫌欺诈交易或涉嫌协助持卡人套现等有不良记录的高风险商户,要提高现场检查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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