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构调整中掘金九大产业

2011-07-29来源 : 互联网

九大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也是一次新陈代谢、重新洗牌的过程,必然带来许多新的投资机会,就看投资者有没有敏锐而长远的眼光

文/本刊记者 朱娅琼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自9月底**后,在业内激起千层浪。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6个行业被确定为需要调控和引导的**,同时把电解铝、造船、大豆压榨等列入了产能过剩矛盾比较突出的行业。国家明确表示,“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审批管理,原则上**批准扩大产能的项目”。该政策加剧了这九大产业投资者的担心,对于这些产业发展前景和投资机会存在疑虑。

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熊必琳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表示:“国家对这些产业采取的是有保有压,对产能过剩的行业继续扩大产能的投资项目要坚决抑制住,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促进作用的项目,国家会继续给予支持”。

他强调:“这九大产业仍然会有很多新的投资亮点。对于传统产业,国家鼓励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形成新的增长点;对多晶硅、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国家要集中有效资源,支持企业提高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件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产业化**。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也是一次新陈代谢、重新洗牌的过程,必然带来许多新的投资机会,就看投资者有没有敏锐而长远的眼光了”。

钢铁:瞄准**化

去年我国粗钢产量达到5亿吨,产能6.6亿吨,设备开工率约76%,表观消费量约为4.53亿吨,有1/4的粗钢产量需要通过直接或间接出口予以消费,产能过剩已是不争的事实。熊必琳强调:“我国钢铁产业发展定位以内需为主,适当参与**竞争”。钢铁产业属“两高一资”产业,我国铁矿资源贫乏,以大量出口为目标,谋求国内产能的供求平衡,不符合我国长远发展战略。环保、资源均不允许中国成为世界钢材供给基地。目前,中国粗钢产能接近**的50%。金融危机过后,**消费将处于相对平稳发展期,靠出口消化过剩产能客观上难以实现。届时,我国粗钢产能过剩将更加严重。

根据《若干意见》,未来3年,国家**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钢铁产业主要是充分利用当前市场倒逼机制,在减少或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通过淘汰落后、联合重组和城市钢厂搬迁,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推动钢铁工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

关于投资新热点,熊必琳表示,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钢铁企业发展**千瓦*电及核电用特厚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工模具钢等关键品种。尽快完善建筑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加快淘汰强度335兆帕以下热轧带肋钢筋,**强度400兆帕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升级换代。在2011年底前,坚决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碳钢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应低于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低于5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0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1.8千克,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

水泥:循环经济成热点

2008年,全国共有水泥企业4350家,水泥产能18.7亿吨。今年全国在建水泥生产线418条,水泥产能6.2亿吨。同时还有已核准未开工水泥生产线147条,水泥产能2.1亿吨。全国在建和拟建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新增水泥产能8.3亿吨。熊必琳强调,如果3年内不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届时水泥总产能达到27亿吨,生产能力将严重过剩。

事实上,2008年我国水泥消费量只有13.7亿吨,预计2010年消费量*多不超过16亿吨,即使全部淘汰现有落后产能及小型粉磨站,届时新型干法水泥产能仍过剩3.3亿吨。所以,《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水泥产业要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不符合上述原则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对确需要建设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论证核准。

《若干意见》指出:各省必须尽快制定3年内**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按照水泥行业环保、能耗、资源消耗、规模等指标门槛要求,坚定不移地淘汰落后水泥,实现水泥产品结构的**调整。落后水泥产能比较多的省份,要加大对企业联合重组的支持力度,通过等量置换落后产能建设新线,推动淘汰落后工作。

熊必琳表示,对于符合新的环保要求、实现循环利用的先进技术,国家将**支持。国家支持水泥企业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改造和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及垃圾等。新项目水泥熟料烧成热耗要低于105公斤标煤/吨熟料,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千瓦时/吨水泥;石灰石储量服务年限必须满足30年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

平板玻璃:强调高技术

2008年,平板玻璃从2000年不足2亿重箱,增至2008年5.74亿重箱。目前,已有40余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因市场原因导致非正常停产。部分加工企业也出现停产和半停产状态。目前浮法玻璃生产线已达191条,在平板玻璃总产能超过6.5亿重箱情况下,还有30余条在建浮法线,建成之后浮法玻璃产能将达到8亿重箱左右,产能明显过剩。

《若干意见》指出,国家要严格控制新增平板玻璃产能,遵循调整结构、淘汰落后、市场导向、合理布局的原则,发展**用途及深加工玻璃。对现有在建项目和未开工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所有拟建的玻璃项目,各地方一律不得备案。各省要制定3年内**淘汰“平拉法”落后平板玻璃产能时间表。

“在淘汰落后的同时,国家鼓励企业联合重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大企业集团发展电子平板显示玻璃、光伏太阳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等技术含量高的玻璃以及优质浮法玻璃项目”,熊必琳强调。而且,新项目能源消耗应低于16.5公斤标煤/重箱;硅质原料的选矿回收率要达到80%以上;严格环保治理措施,二氧化硫排放低于500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低于700毫克/标准立方米、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

现代煤化工:稳步推进

煤化工包括焦炭、合成氨、电石、甲醇等传统煤化工产品以及煤制油、烯烃、二甲醚、甲烷气等现代煤化工产品。目前传统煤化工已进入成熟期,主要产品产能均已过剩;现代煤化工刚刚起步,尚处于**阶段。对于传统和现代煤化工,要区别对待。

熊必琳表示,对于目前产能已过剩、而地方仍盲目发展的传统煤化工产品,应坚决遏制其盲目发展势头,在控制总量基础上,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今后3年国家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甲醇等煤化工项目,对不符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

具体而言,对焦炭和电石实施等量替代方式,淘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落后产能。对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同时要强化准入管理,新建焦化装置必须达到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的要求;新建电石装置必须采用密闭式或内燃式电石炉,单台炉容量不得低于25000KVA;禁止新建规模不足30万吨/年、达不到合成氨能耗准入标准的合成氨装置;禁止新建规模不足100万吨/年的煤制甲醇装置。

现代煤化工主要是石油替代产品,我国石油资源紧缺,2008年对外依存度高达51%,我国煤炭资源相对丰富,利用丰富的煤炭资源,发展煤基石油替代产品,对于增强石油安全保障能力十分必要。

“但现代煤化工项目投资高,技术复杂,对环境容量、煤炭和水资源占用大,产品竞争力受能源比价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经济风险,因此应慎重决策,稳步发展”,熊必琳指出。

目前,国家核准的煤制油**工程正处于试生产阶段,煤制烯烃、二甲醚、甲烷气等**工程尚处于建设或前期工作阶段,当前主要任务是做好上述项目的**工作,在**项目取得成功之前,不宜大规模建设现代煤化工装置。

他表示:“为制止现代煤化工盲目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今后3年原则上**安排新的煤化工试点项目。**项目取得成功后,我们将统筹煤炭资源供给、生态环境保护、产品市场需求,稳步推进现代煤化工行业的发展”。

多晶硅:鼓励延伸产业链

近年来太阳能发电产业受到世界各国重视,出现了快速发展势头,拉动了生产太阳能电池的多晶硅原料需求的增长,**多晶硅短缺矛盾日趋突出,市场价格暴涨,从而刺激了包括我国在内的全世界多晶硅产业的发展。

熊必琳指出,由于受技术、装备和管理等因素限制,目前国产多晶硅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要,还需从国外进口一定数量的多晶硅,但这一现象只是暂时的。从*近情况看,国内多晶硅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盲目投资、产能扩张过快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一是总量规模明显过剩。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国内多晶硅投资出现热潮,从2006年开始大量资金投向多晶硅产业,多晶硅产能迅速扩张。据统计,2008年国内多晶硅产能约2万吨,当年产量0.4万吨,在建产能多达8万吨,产能出现明显过剩。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多晶硅属于典型的高能耗产业。从生产工业硅到太阳能电池全过程综合电耗达220万千瓦时/兆瓦,多晶硅电费占生产成本的35%-40%。目前国内光伏产业没有大规模启动,用国产多晶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98%出口国外,相当于间接大量出口能源。二是布局不合理。由于多晶硅耗电量大,电费占生产成本的比重高,因此,多晶硅项目应建在能源丰富、电价低廉的地方,但新建的项目有相当部分建在能源紧缺、电价较高的华东、华中地区,布局不合理的矛盾凸显。

因此,为了引导多晶硅产业健康发展,避免产业过度竞争,实现节能减排,这次国家将多晶硅也列为产能过剩的行业。《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研究扩大光伏市场国内消费的政策,支持用国内多晶硅原料生产的太阳能电池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兼顾**市场。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高的地区新建多晶硅项目,对缺乏配套综合利用、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鼓励多晶硅生产企业与下游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加强联合与合作,延伸产业链。

与此同时,在准入政策上,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3000吨/年,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多晶硅,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60千瓦时/千克,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

熊必琳强调,国家要引导、支持多晶硅企业以多种方式实现多晶硅—电厂—化工联营,支持节能环保太阳能级多晶硅技术开发,降低生产成本。到2011年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

风电设备:大力支持自主研发

风力发电是近年来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行业。2008年底已安装风电机组11638台,总装机容量1217万千瓦。随着我国风电产业快速发展,将对先进高效风电设备形成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但近年来我国风电设备行业出现了投资一哄而上、重复引进和重复建设现象。

熊必琳指出,目前,我国风电机组整机制造企业超过80家,还有许多企业准备进入风电装备制造业,2010年我国风电装备产能将超过2000万千瓦,每年风电装机规模为1000万千瓦左右,若不及时调控和引导,产能过剩将不可避免。

他强调,我国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发展还存在整机设计技术不强、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薄弱以及技术路线不明晰、产品标准不完善、检测认证体系不健全等内在和外在矛盾。况且,我国风电发展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比如与用电市场进一步衔接的问题,风电上网的问题。风电市场发展要保持一个相对稳定增长的趋势,不能一哄而上。

国家此次将风电设备列为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行业,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传统产能过剩行业不完全一样,主要是要加强引导和调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抓住我国大力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历史机遇,把风电装备制造业培育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新兴产业,这就需要在发展节奏上把握好。

《若干意见》指出,从现在起原则上**核准或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严禁风电项目招标中设立要求投资者使用本地风电装备、在当地投资建设风电装备制造项目的条款;建立和完善风电装备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禁止落后技术产品和非准入企业产品进入市场。

熊必琳表示,下一步,要依托优势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强风电技术路线和海上风电技术研究,**支持自主研发2.5兆瓦及以上风电整机和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产业化**,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积极推进风电装备产业大型化、**化,培育具有**竞争力的风电装备制造业。

铝业:聚焦高精尖与节能技术

针对近年来国内出现的电解铝行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问题,国家加大了对电解铝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电解铝过度扩张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但从目前情况看,国内电解铝产能总量规模依然过大,产能过剩问题仍然突出。截至2008年底,国内已建和在建电解铝产能超过1800万吨,占世界总产能的38%,比2004年几乎翻了一番,而当年表观消费量仅1260万吨,产能发挥严重不足。同时,铝产品出口规模过大,在当前国内资源、能源紧张的形势下,铝产品大量出口相当于输出了宝贵的能源。

为严格控制总量,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今后3年内原则上**核准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下一步铝产业发展的**包括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推进企业重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发展高精尖深加工项目,发展循环经济,搞好再生利用,以推进铝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铝产业健康发展。

熊必琳指出:国家将**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规定核准或备案建设的骨干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关键材料企业,并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专项,开发连续铝冶炼重大节能前沿共性技术,建设填补国内空白,满足国民经济**领域需要的高精尖深加工项目;采用先进适用冶炼技术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工艺装备水平。例如航空用中厚板、**印刷用铝板、无氧铜材、框架材料等铜、铝、钛深加工产品;高精度轧机、大断面和复杂截面挤压机等关键技术装备。

他表示,此外还要**支持具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再生有色金属回收交易市场、拆解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高效、低耗、低污染的工艺装备,建设若干30万吨/年以上的再生铝等生产线。到2010年,现有**骨干电解铝厂吨铝直流电耗要下降到12500千瓦时以下,吨铝外排氟化物量大幅减少,到2010年底淘汰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80万吨。

船舶:配套缺口即商机

在**航运市场持续兴旺的驱动下,近几年**范围内造船能力快速扩张。目前世界造船能力约1.8-2亿吨,在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下,**造船产能过剩矛盾凸显。据预测,即使未来航运和造船市场需求逐步回升、趋于理性的情况下,世界年均新船需求总体将保持在0.8-1亿吨之间,造船能力过剩矛盾将依然突出。

熊必琳表示,目前我国造船产能约6600万载重吨。按照《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的2011年我国造船完工量占世界造船完工量35%以上的目标,我国船舶工业市场容量在3500-4000万吨左右,其中70%以上出口,国内船舶市场需求约1000万吨左右。届时,我国已建成的造船基础设施仍将出现1/3以上的产能过剩。

他强调:“与此同时,我国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的比重偏低,**市场占有率分别不足10%和5%。船用配套设备发展明显滞后,本土化装船率不足50%。预计2010年,船用甲板机械缺口近50%;部分船用舱室设备、船舶通讯导航自动化系统等其他设备技术水平滞后,配套能力缺口更大”。

熊必琳表示:概括来说,我国船舶工业产能结构性过剩严重,即造船产能出现过剩,船用配套发展相对滞后;普通船型制造能力扩张过度,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研制能力不强。而这些缺口,就是今后船舶产业链上的新增长点。

《若干意见》明确表示,要严格执行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今后3年各级土地、海洋、环保、金融等相关部门**受理新建船坞、船台项目的申请,暂停审批现有造船企业船坞、船台的扩建项目,要优化存量,引导企业利用现有造船设施发展海洋工程装备。

油脂业:提高自给,多油并举

大豆油脂工业与种植业、养殖业、饲料工业和食品工业等行业紧密关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截至2008年底,我国大豆日压榨能力超过500吨的加工厂有150家,日压榨能力为26.3万吨,年加工大豆能力超过7900万吨,加上日压榨能力500吨以下的加工厂,年加工大豆能力超过8700万吨。2000-2008年期间,中国大豆的日加工能力增长了4.3倍。按照目前我国大豆年实际压榨量4150万吨计算,实际加工能力利用率只有48%,且新建、扩建项目势头仍不减。

*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大豆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大豆主产区和沿海大豆加工区要从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的战略高度和全局利益出发,做好本地区大豆加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政策指导和产业发展引导,严格控制大豆油脂产能盲目扩张,避免无序竞争。原则上不准新建和扩建大豆油脂加工项目。建立大豆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大豆加工业统计指导和信息服务,建立全面、系统、准确的大豆产业信息报告制度和发布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年度运行报告,引导产业有序发展。

熊必琳指出:要坚持“提高自给,多油并举”的发展原则。我国每年要进口2000万吨的大豆,一旦进口量发生变化,对我国油脂行业的发展将产生很大的影响,这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大事。因此,要积极发展国内有原料优势的油菜籽、花生、棉籽、向日葵、山茶等油料的种植与加工,走多品种油脂供给道路,提高食用植物油自给率,降低进口大豆依存度,保障国家食用植物油安全。发展这些油料作物的种植与加工产业,也是新增长点和投资机会,可以拉动油脂产业的均衡发展。

他表示,还要结合《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大对大豆油脂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和引导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优质产能,促进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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