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采取十二项措施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1-07-29来源 : 互联网

3月26日,焦作市召开了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市委书记路国贤等市**出席了会议,制定了12项措施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从4月至10月,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开展就业政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发挥政策导向和促进作用。二是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数量,并对到农村、社区等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倾斜,采取笔试适当加分等措施优先聘用,今年全市力争公开招聘1000名以上。三是增加举办人才招聘会数量。坚持市场招聘、网络招聘、专场招聘、校园招聘多管齐下。每周在市人才市场举办三次日常人才招聘会,每月举办至少一场大型人才招聘会。3月28日举办豫北地区高校毕业生招聘会,4至6月份举办民营企业和**项目企业招聘会,7至10月分行业、分区域举办专业性就业洽谈会。四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开发城市社区就业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进社区”计划,今年选聘50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各项待遇参照“三支一扶”大学生标准执行。五是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扩大见习基地和单位范围,由原来的企事业单位扩大至行政机关。提高见习生财政补贴力度,延长见习期限,由原来就业见习6个月延长至1年。今年市直选派600名高校毕业生进行见习,每个县市区派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数量不少于100名。六是继续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到基层农村任职。开展每个行政村配备2名“大学生村干部”试点工作,今年全市争取再选聘500名“大学生村干部”。七是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今年选派“三支一扶”大学生100名。八是市**项目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用人向高校毕业生倾斜。今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数量不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10%。九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财政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向聘用高校毕业生达到职工总人数20%以上的中小企业倾斜。十是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行动”。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十一是扎实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低生活**或临时救助。对零就业家庭和家庭享受低保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十二是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择业信息登记、就业**以及人事档案管理、代办保险等“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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