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琳凯企业与直销员的权利及义务介绍

2011-07-29来源 : 互联网

        

直销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以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直销员身份开展玫琳凯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直销活动; 依据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及直销员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得到奖金; 参与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业务竞赛和其他竞赛及其他优惠,赢得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给予的奖金、奖品或其它奖励,直销员必须遵守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 直 销员**依据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采用**的美容课或美容用品**方式向消费者介绍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产品的正确使用方 法,传授美容知识,听取消费者对产品的意见,向消费者传递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信息并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对消费者进行跟踪调查访问,以了解市场状 况。在以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直销员身份推销产品时,只能销售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售之产品; 热情,细致,耐性,周到地对待每一位顾客,应消费者要求提供上门指导,送货上门和其它售前售后服务,不得无故**或无限期延迟提供上述服务; 直 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出示直销员证和本推销合同;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 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退货制度;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玫琳凯化妆品 有限公司出具的含有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产品满意**、退货制度、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直销员**不擅自在非玫琳凯零售机构销售和陈列产品。直销员仅允许在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经商务主管批准的直销活动区域内进行直销活动。直销员有责任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消费者满意; 直 销员有责任填写完整的售货凭证,包括购买者姓名、售出者名称和地点、产品名称和数量、售出日期等。消费者自购买玫琳凯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 可以凭售货凭证退换货, 直销员不得无故**或延缓为消费者提供此类服务。 直销员应根据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换货程序和有关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为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服务; 直 销员就其直销行为与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但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玫琳凯化妆品 有限公司无关的,由直销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直销员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直销员推销合同,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范围 外的活动所造成国家,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和消费者的财产或其他损失。 直销员**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行政规章。秉持正直、诚实、公平及高度责任感,处理与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消费者和其他销售人员的关系。直销员**不出售 过期产品。以忠实和诚恳之态度介绍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产品,不得就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直销产品及服务等进行具有误导性质的虚假宣传 或在直销产品销售或提供售前售后服务等活动中采取错误介绍或指导等不当行为或采取其他欺诈、隐瞒等手段; 提供消费者送货上门服务时,应当结清货款,并向消费者同出具售货凭证,不向消费者收取预付款。不论何种原因,直销员不得大量囤积直销产品。向每一位消费者提供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产品价目表,严格按照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统一订价向消费者出售产品; 保护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商标及商标名称,只在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允许的材料上使用此商标及商标名称。直销员不得以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名义或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商标,商名做广告、宣传或其它类似活动; 所 有关于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产品的资料和信息均属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 的商业秘密。在未经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书面许可的情况下,直销员不得将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用于销售其他 公司的产品或与直销员推销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活动。但直销员在法律法规要求的范围内,有义务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检查,并向有关部门陈述相关情况。在以 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推销员身份介绍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产品的同时不得介绍其他公司的产品,或为此类公司提供促销、销售及相关的信息服 务; 直销员同意并**,直销员为*立直销员,直销员不是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雇员,故直 销员不享受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给其员工的各项员工福利计划和社会福利制度。除非有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书面授权,否则,直销员无权 以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或使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承担因直销员行为而引起的任何债权、债务、义务、税收和其他责 任,直销员同意**赔偿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直销员从事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或直销员推销合同规定范 围外的行为而使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遭受的任何损失、损坏或其他责任; 依据国家税法规定纳税,直销员承担所有个人所得税等相应税收,由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代扣代缴; 直 销员同意,根据直销员推销合同条款,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有权从直销员的奖金中扣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按**部门的要求,直销员应承担的税金和社 会福利费用,以及按照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直销员推销合同规定直销员应向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支付的所有赔偿金和所欠玫琳 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债务; 直销员**直销员不属于下列人员: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直 销员在**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产品、参加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举行的各类活动或以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直销员身份参加其他任何 活动时,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讨论、介绍或鼓吹任何未经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事先批准或与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经营无关的任何事 项,包括未经**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的**或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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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销员因为搬迁或其他原因需要转换地址,需办理变更手续。 ☆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对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无关的除外。 玫 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依据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有关制度,根据直销员每月实际的工作效绩支付奖金,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有权从直销 员的奖金中扣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部门的规定,直销员应承担的税金和社会福利费用,以及按照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直销员推 销合同规定,直销员应向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支付的所赔偿金和直销员所欠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债务; 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对直销员免费进行有关产品及促销技巧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玫 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履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批准程序的前提下,可随时修改其产品价格、奖励或奖金制度、竞赛规 则、合格要求、行销计划、直销员推销合同条款及其它制度。对于此修改,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化妆品有限 公司刊物或网站上的形式)通知直销员。该通知作出后十天,其所述修改将被视作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引起的改变,玫琳凯化妆 品有限公司有权少于十天提出通知。如直销员不同意修改的内容,则有权在修改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终止合同; 依据售货凭证调换因产品品质问题退给消费者的产品,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对所有产品提供质量**; 一旦消费者退回产品,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将从直销员的奖金中扣回相应金额的奖金,奖品或其它费用; 玫 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部门的规定自直销员购买产品之日起30日内凭完整有效的售货凭证接受直销员退换货,产品需�玫琳凯 ��上未开封正常销售产品。如提出退货, 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同意在7个工作日内按售货凭证表明原产品购买价款,扣除支付给直销员报酬及订单执行费后的剩余价款全部退还给直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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