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不可再把传媒当“贼”

2011-07-30来源 : 互联网

民营企业特殊的历史身份和地位,在过去乃至今天仍受到非议,这也使不少民营企业甘愿“挟起尾巴做人”,也不愿意面对大众和传媒。笔者与一些民营企业家聊天,他们都谈到,现在的传媒对民营企业不太厚道,动不动就写负面报道,不少民营企业就是这样被搞垮的。*近某生产钙片的民营企业被河南某报爆出产品含有害物质后痛定思痛,要求保安“防*、防盗、防记者”,俨然把传媒当“贼”来对待。 民营企业真要“防记者”吗?答案必须一分为二。如果是事关企业发展的商业机密等问题,当然要防;但如果是属于企业经营的正常信息,就不要遮着、捂着,因为这样反而会招致不良猜测,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的发展。实践表明,善待传媒,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其实是民营企业提升自身形象、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的一条捷径。 民营企业不可把传媒当“贼” 我国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对传媒有一个本能的担心,怕跟传媒接触,怕被传媒了解。一些民营企业出现突发性危机后,更对传媒退避三舍。 民营企业不愿意或害怕与传媒打交道,原因是多方面的。“怕露富”,“怕传媒经营人员拉广告”,是民营企业不愿意面对传媒的重要原因。当然,还有怕“露穷”的,比如有的民营企业风光的时候与传媒沟通得很好,但经营得不好的时候,就担心传媒曝光,怕传媒的报道对其在市场上和股市上的表现造成不利影响,从而不愿意与传媒进行沟通。 经营上成功却不愿意面对传媒的民营企业,应该说主要是“历史教训”造成的。在我国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时,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不断遭到了压制和打击,而*近因“仇富”心态和“原罪”议论使个别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付出了惨重的乃至血的代价,让很多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担心成为公众人物后“树大招风”,从而刻意躲避媒体。 民营企业刻意躲避传媒其实是不足取的,主因有四: 一是民营企业现在所处的政策环境与以前比不可同日而语。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进一步扩大,“开弓没有回头箭”,中国要再回到以前的老路,是绝无可能了,这已成为当局**者和国人的共识。特别是国家已经将保护私产以修正案形式写进了宪法,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所有合法的财产和收入都受法律保护,民营企业不应该有后顾之忧。 二是个别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遭遇不幸,有人将之归因于传媒的报道,实际上是极偏颇的。因为一家企业如果经营本身是合法的,而且能与传媒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传媒的客观报道只会促进它的发展。相反地,如果民营企业有意回避传媒,就会使记者从侧面去“挖料”,在信息失控的情况下,什么样的报道都会出现,对企业经营和发展将是毁灭性的。比如,**民营企业格林柯尔2002年入主科龙时,对全国传媒敬而远之,《南方周末》、《财经》等媒体便根据有关信息,对它收购科龙股权的资金以及其经营业绩等提出质疑,结果两天内其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市值缩水10亿港币,格林柯尔董事局主席顾雏军后来感慨地说,他是2002年中国*倒霉的人。 三是民营企业现在所处的生存、发展环境也不同了。现在是一个高度开放、全面竞争的社会,企业与经销商、消费者、金融机构相互依存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他们都渴望了解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联想是一家在中国香港上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持股的民营企业,很少躲避传媒,有着让很多企业难望项背的“透明度”,透明的财务数据,透明的管理运营,所以,尽管它经常被**疑,但还是被人们视为“一家阳光下的公司”,这也是它经营一直比较稳健的原因。民营企业如果对传媒采取排斥的态度,就会切断对...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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