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2011-07-30来源 : 互联网

北京市年内将对通州等10个远郊区县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做出调整,再次扩大廉租住房**范围。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通州区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房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顺义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9个远郊区县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31元(含)。

北京市近年来多次调整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不断扩大廉租住房**范围。2005年,北京城八区**将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从城镇居民*低生活**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2008年,北京各远郊区县廉租住房**范围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9年,全市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与当年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持平。

今年,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全市居民收入、住房价格、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情况等因素,北京市对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再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城六区廉租住房家庭年收入标准约占2009年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43%,与全国其他大中城市相比处于较高水平。

据了解,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北京市廉租住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0年9月底,全市累计对2.3万户廉租家庭采取租房补贴方式**,共发放租房补贴4.3亿元;全市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2万套。近期,北京市相关区县将开展廉租实物住房摇号配租工作,年底前对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廉租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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