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资金紧张嗷嗷待救的中小企业,一边是暗流涌动的庞大民间资金。在管理层密集调研浙江民企的旋风之后,监管层对待民间金融的立场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开始由堵为主转为疏堵并举。 浙江省**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公司试点工作从今年7月开始;9月至10月经审核、依法注册登记后,正式开展****业务;明年1月视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在全省的**力度。 ****公司推进速度之快令人眼前一亮,引来好评如潮。 然而,笔者认为,****公司的成立运行并不表示民间金融就此踏上阳光化、合法化之旅。这项改革试点仍在二元金融体制格局中展开,收编少量民间资金之后,**与非**金融部门的鸿沟仍然难以跨越。 从现有规定细节看,即将成立的****公司将被套上诸多樊篱,****的民间金融色彩几乎化为乌有。****公司从设立、运营到监管,更多是以标准金融机构为样板,除了规模较小等形似特征之外,几乎找不到任何民间金融的神似内核。 事实上,小额信贷公司的业务规模不足以也不可能收编所有民间流动资金。据相关规定,试点期间,原则上在每个县设立1家****公司;列入**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等四市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家试点名额。仔细算下来,浙江全省总计将发放100张左右的****公司牌照,而在试点期间,****公司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这意味着,*批能够收编的民间资金应在200亿元以内。 对于庞大的民间资金来说,200亿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尚不到温州一地流动性资本每年新增规模的一半。温州金融办的数据显示,2007年温州流动性资本超过3000亿元,且每年约以14%的速度递增;按照温州这一基数计算,浙江省几个主要城市的流动性资本估计超过1万亿元。即便将来试点范围有望扩大,目前这个框架也不可能吸纳所有民间资金。 更重要的是,****公司“招安”条件并不够优厚,其吸引力令人怀疑。比如,按规定,单个自然人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非发起法人持股比例不得高于20%,这无疑满足不了浙江民间资金的胃口。另外,贷款公司靠的是利息收入,除上缴营业税外,还要上缴所得税,与民间金融私人操作的避税“条件”相差很远。此外,监管要对****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这更“令人生畏”。 从这些方面来看,放行****公司无关民间金融合法化,只是渐进扩大了**金融规模,让一部分民间投机性资金进入可以监管的渠道,以弥补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收缩后,基层信贷投放的空白。显然,这些****公司并不能取代民间金融。可以预见,按照现行收编模式成立****公司之后,民间金融的市场不会明显缩小。 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根本之处不在现有**金融部门的扩张,而在**金融体系内部的调整;在于缩小**金融与民间金融体制上的落差,从二元金融体制走向一元金融体制。否则,当大面积的企业或个人无法以市场利率申请到贷款时,民间金融的兴起就是必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招安”只是权宜之策。创业网转载稿件,http://www.cy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