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起,人口普查正式启动入户登记。
昨日,记者从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获悉,明晚8时开始,省人口普查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联合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拉网式清查登记,此次行动持续到11月1日零时结束。11月1日开始,我省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进入入户登记阶段,人口普查数据将于明年5月开始陆续发布。
清查流动人口将发“证明卡”
省人口普查办有关负责人称,此次流动人口清查,目的是“避免发生重大遗漏,**我省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质量”。清查范围以乡为单位,对露宿街头、桥洞、车站等没有固定居住地的流动人口,将进行拉网式清查,**地区是城市和城乡接合部。对已清查登记了的流动人口,会发给“已普查登记证明卡”,以防止重复登记。
据了解,目前人口普查的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从11月1日起正式进入入户登记阶段。此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凡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我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均应接受普查登记。
住房情况纳入普查内容
据了解,此次人口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按照我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相关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另外,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相关部门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也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昨日,省人口普查办还公布了咨询和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28-87042679、028-87043058;举报电话028-87042729。杨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