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中国-东盟自贸区司法合作护航经贸

2011-07-30来源 : 互联网

中新社南宁10月29日电“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繁荣与发展”研讨会29日在广西南宁举行。中国*高人民**副院长奚晓明表示,“经济**化的形势下,加强**司法合作是各国必须做出的选择”。

广西壮族自*区主席**亦称,良好的法制环境是深化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

截至2010年9月,中国与东盟贸易总额已超过2100亿美元,经济、政*、文化交流日益频繁。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不断推进,法*方面尤其**司法合作“箭在弦上”。

尽管中国与东盟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世贸组织成员国,但在多边贸易和投资领域仍然存在巨大发展空间,中国与东盟各国需要彼此互惠双赢的法*环境和公平的争端解决机制。

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军称,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和双边交往增多,各种民事纷争相应增多,如不能公平妥善处理,不仅影响司法的公信力,而且会影响多边合作与交流的深入。因此,建立相互可接受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关系并且将其体现为具体的机制,是各国当前极为迫切的任务。

事实上,东盟各国已开始与区域内国家研讨相关司法制度,以解决贸易争端。柬埔寨*高**大法官金・萨塔维表示,在**化和区域化的影响下,柬埔寨法官更需了解区域内其他国家法规的发展状况及实施情况,“这有助于我们正确运用**法律,并且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法官的成功做法”。他透露,柬埔寨政府已积极派出法官参加各种培训、研讨和**论坛,向世界介绍柬埔寨的经验做法同时向世界同行学习。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教授齐爱民分析,当前世界性难题且有复杂化趋势的跨境犯罪,是单独的主权国家无法消除的现象,例如跨境的恐怖活动、非法贩卖武器、毒品、人口等刑事犯罪。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同区域间各国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充分整合各国力量进行有效的**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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