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不是韩信,是宋江!

2011-07-30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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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黄陈之争尘埃落定,黄光裕失败。

对这个结果虽然也有预料,但还是有点诧异,可能是内心莫名地支持创始人黄光裕吧。

原以为陈晓是韩信,黄光裕能够轻松将其“拿下”。没想到陈晓棋高一着,成功反客为主。

韩信不甘于当淮阴侯,陈晓不甘于被“架空”。于是他们要**,要追求属于自己的地位和权益。不过,陈晓比韩信精明了许多。韩信**时,手上已经没有军队,身边也没有可靠的谋士。陈晓则拉拢了无数的“近臣”、贝恩资本、机构投资者。

其实,陈晓不是韩信,黄光裕也不是刘邦。

韩信毕竟没当过真正的大王,可是陈晓曾经是货真价实的**。陈晓深知商业竞争的残酷,更知资本市场竞争的要害。

黄光裕很想做刘邦,可惜他生错了年代。国美进行股份制造改造上市后,就得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游戏规则来玩,而**是黄光裕的一家**。他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却也难逃因违反相关法律而铛锒入狱的结局。

国美的今天,其实罪在黄光裕自己。妖魔化董事会、无限扩大董事会的权力,为陈晓“起事”埋下了“合法”的祸根。以至于自己这个大股东的话,董事会**可以当作放屁。黄光裕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黄光裕更像晁盖,陈晓更像宋江。

陈晓作为入主国美的后来者,在家电市场积累了较高的人气和较大的人脉,在黄光裕入狱后利用其职权增发股份、给公司管理层许诺期权,收买人心,颇像宋江梁山的做派。

黄光裕领着一帮兄弟打下了国美的江山,就像晁盖在梁山发家。只不过晁盖是因为不忍被宋江“架空”要带兵打仗,不幸送命。而黄光裕则是触犯法律东窗事发,给了陈晓坐江山的机会。陈晓抓住了这次难得的机会。并且用黄光裕亲手制定的权力规则*走了他的宝座。

陈晓赢了,赢得并不光彩。黄光裕输了,输得并不惨。

以下是本人关于黄陈纷争的几个观点:

1、家族企业股份制改造后要遵守《公司法》,不能再搞“土皇帝”的老一套。黄光裕不懂公司法,引来大祸。

2、资本是逐利的,陈晓固然“不仗义”,却能给大股东黄光裕之外的股东以信心,这就是他作为职业经理人的成功之处。

3、陈晓野心太大,碰了自己不该碰的东西,超越了职业经理人的道德底线。陈晓胜出,估计会引发许多企业的股东对职业经理人的猜忌。

4、将“罪犯”黄光裕与“股东”黄光裕这二重身份进行区分,是难得的**与进步。

5、莫学黄光裕,打工莫学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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