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过高 或抵消其务工收入

2011-07-30来源 : 互联网

为促进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必须着力降低农民工向城市迁移的个人成本。在我国,目前这一成本十分高昂,很可能抵消劳动力的务工收入,使个体净福利低下,*终阻碍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徙,或表现为流动但不迁移。

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问题。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路径选择及转移路径选择的影响因素,决定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功与否,需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劳动力转移的相关理论

有关劳动力流动转移的研究有多种理论。20世纪50年代中期,刘易斯**性地创立了二元经济理论。提出基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认为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农村存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劳动力因而能够无限供给,工业部门的利润全部用于投资因而有较大的劳动需求,供需相互作用使劳动力由农业部门转移到工业部门、由农村转移到城市。

1961年,费景汉和拉尼斯在二元经济理论基础上,更加详细地论述了在经济结构转换中的就业结构转换。

托达罗在刘易斯二元论基础上建立了二元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流动的新古典迁移模型。托达罗认为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迁移,不仅取决于城市与农村实际收入的差异,还取决于城市就业率的高低和城乡预期收入差异。

这些研究成果揭示了农村劳动力迁移既受宏观经济和制度因素的影响,又和迁移者的个人特征和社会文化背景相关,表现出较强的复杂性和阶段性。目前我国劳动力转移的动因和过程基本符合刘易斯和托达罗模式的分析范式。下面就二元经济的产出作一个比较。

基于净预期收益的演化分析

作为城乡二元社会,假设我国经济由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两部分组成。先假设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成本忽略不计。

**,产出比较。

由于现代产业部门的边际生产率要远高于传统农业部门,对应的工资率水平也远高于后者。工资率差异成为吸引传统农业部门劳动力转移到现代产业部门的拉力,差距越大拉力越大。当农业部门劳动力向现代产业部门转移时,劳动力原工资水平被拉动,表现为工资率上升。相应的,现代产业部门中劳动力供给增加,工资水平被拉低。直至两个部门的工资水平相等到达平衡点。这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达到一种均衡状态。

从上分析可知,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可以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带动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工资的提高,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第二,加入成本分析后的净福利状况。

根据托达罗的分析,农村劳动者迁入城市的动机决定于城乡预期收入差异,差异越大,流入城市的人口越多。

从理论上来讲,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决策是一种个人*优风险——收益组合的决策,需要比较个人收益和成本。只有当家庭福利净值大于零时才可能产生迁移动机。而从实际情况上看,我国当前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很高,绝非可以忽视。

我国农村人口的个人转移成本包括显性经济成本和隐性经济成本两类。显性经济成本主要指城市各种制度规定所带来的税费成本和准入成本以及城市生活住房交通开支成本,以及其它可计算成本等。隐性经济成本指农民工在城市受歧视所丧失的工作机会收入成本,初入异乡的心理成本、个人教育和素质培训缺失所丧失的机会成本、社会关系缺失成本,以及岗位竞争成本,以及其余不易衡量的成本等。

从两类成本的性质来看,显性经济成本比较容易控制。主要可以取消针对转移劳动力的不合理收费,开放户籍和用工制度,补贴农村劳动力住房生活开支,取消农民工子女入学费用,给予农村劳动力平等城市公民待遇。而隐性成本如劳动力成长环境所带来的文化差异,个人受教育程度技能素质以及城市社会关系缺失带来的就业成本和心理成本却难以消除。加上近年来,产业升级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的挤压,农村劳动力在大城市的隐性成本呈上升状态,农民工在大城市定居的隐性成本占比很高,成本很大。比较而言,二线城市由于地域空间上与农村接近,素质相差不远,就业竞争压力较轻,隐性成本相对较小。

第三,不同类型城市间的劳动力转移净福利分析。

通过采取鼓励迁移政策和补贴措施后,两类地区呈现不同的净福利状况。

如果同时使大城市和二线城市显性成本都趋向于零,则净收益值均有所提高,其中二线城市成本下降比例多,总体净福利提升更加明显。此时,如果对二线城市再予以适量补贴等鼓励迁移政策,则二线城市对应的预期净福利收入将*终超过一线城市。也就是说,虽然大城市以外的二类地区名义工资率仍然低于前者,但是农民进入第二类地区所能得到的预期净福利收入将会大于大城市。这样,二线中小城市将能够体现出吸引劳动力转移的优势,成为我国城市化的主要迁移路径。

劳动力转移路径的分析和结论

通过分析可知:比较个人福利与成本之后,从制度层面上推动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进程具有可行性。

*先,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动因来自于福利的比较预期收益。城市化过程中对于城乡各部门生产率提高均有促进,并且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劳动力转移将为社会带来净福利的总的改善。

其次,由于劳动力迁移决策是根据个体排除成本后的净福利收益预期,这提示我们,为促进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必须着力降低农民工向城市迁移的个人成本。在我国,目前两类成本都十分高昂,很可能抵消劳动力的务工收入,使个体净福利低下,*终阻碍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徙,或表现为流动但不迁移。

再次,通过对迁移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的划分和比较可知,沿海发达地区和特大中心城市转移成本不会随制度的改进而快速降低。产业升级和资本投入等甚至使原本较低素质的劳动力更加难以就业,农民工群体在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就业中将会面临大学毕业生群体的竞争和挤压,就业空间变窄,这些因素都使得隐性成本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大城市市政建设的进一步投入已经失去了规模效应,对农民工的全民社保和培训等投入也远远大于二线城市,加上大城市由于房价物价生活水平高企,国家对劳动力转移中的显性经济成本控制也显得代价过高。

而二线城市因地域空间等较易于劳动力转移融入,隐性经济成本远低于大城市。只要从政策上扫除了阻碍农民迁移的制度收费等外在显性成本,并给以补贴鼓励措施如入户补贴住房教育补贴等,就能够有效提高农民进城的预期收入净值,促使农村人口向该地区转移。同时加大二线城市配套建设投资等拉动内需投入,加大城市发展吸引力,就能够使其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人口城市化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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