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家住沾化县冯家镇的任女士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那天她拿着自己前年买的一件“坦博尔”牌羽绒服,来到沾化县城一家服装加工店进行加工。她挑了一件漂亮的羽绒服外套,连同加工费一共交了180元。服装加工店给她开好了收据,让她两天后来取衣服,并且信誓旦旦地**加工质量,让任女士只管放心。8日,任女士因故未能亲自去取羽绒服,而是委托自己在县城居住的妹妹给自己取回。几天后,妹妹把加工好的羽绒服带给了姐姐。任女士穿在身上,感觉衣服好像比以前轻了许多,细心的她取出羽绒服内衣,在上面开了一条缝隙,发现里面装的根本不是羽绒,而是普通的绵子。之后,任女士立即去找那家服装加工店评理,对方则死活不认账。双方争执不下,任女士气愤难耐,于是向县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发现任女士确实在那家服装加工店翻新过服装,通过验看任女士提供的羽绒服购物发票,证实该羽绒服确系任女士前年从县城某羽绒服品牌专卖店购买,价值460元,质量没有问题。经向质监部门了解,服装加工店加工后使用的绵子价值只有80多元,与原先的羽绒内衣相比,两者相差大约300元。根据以上事实,消协工作人员判定是服装加工店做了手脚,于是再次找到服装加工店进行指证和说服教育。在事实面前,店主*终承认了羽绒服内衣“调包”的行为。经耐心调解,加工店赔偿了任女士3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