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提醒警惕六类通信价格欺诈行为

2011-07-30来源 : 互联网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公布了通信行业存在的6类通信价格欺诈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警惕类似价格欺诈行为。遇到价格欺诈时,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 欺诈之一:提供通信服务不如实标示全部费用 在固定电话上用IP卡拨打长途,需要从IP卡中支付长途通话费并交纳固定电话IP接入费。很多通信公司在推出IP卡长话业务时,往往只宣传使用IP电话打长途每分钟0.30元、比普通长途电话每分钟省0.40元的内容,没有注明消费者还要交纳固定电话的本地通话费。 欺诈之二:提供通信服务使用误导性语言夸大价格优惠 某通信公司开展长途电话服务优惠活动,在发放的宣传单上标注:“××长途电话注册优惠期间国内长途每分钟消费0.20元……优惠套餐:预存100元无赠费;预存200元送100元话费……”。消费者理解为长途电话每分钟0.20元,如果预存200元、300元、500元和1000元,还可获赠预存金额一半的话费。事实上,该公司对用户拨打长途话费仍是每分钟0.30元。 欺诈之三:销售通信产品标示市场*低价与实际不符 某通信产品销售店在宣传广告纸上写明该店所经营的21种手机执行“全市*低价”,经核实,该店有2种手机的价格明显高于其它手机店。 欺诈之四:销售通信产品隐瞒附加条件 某公司向顾客宣传,凡购买某机型小灵通话机的客户每月赠送话费15元,共送24个月。但没有明示价格附加条件,即所赠话费只能用于拨打网内小灵通和固定电话。另一手机销售店宣传购买手机按标价减200元,但隐瞒了必须在该店入网并预存200元话费才能享受的附加条件。 欺诈之五:提供通信服务不履行** 某通信公司向用户**“掌中宽带”业务资费优惠政策:正常时段为每日7:00�23:00,优惠时段为每日23:00�次日7:00,正常时段按实际发生量收费,优惠时段按实际发生量的50%收费。从实际收费情况看,该公司仍然收取全部费用。 欺诈之六:提供信息服务无端占用消费者付费时间 部分通信经营者向用户提供交通、气象等信息服务时,经常在语音服务中插播商业广告,占用由消费者付费的收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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