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8日电***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法***建设的意见,要求**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意见指出,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化、法*化。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要把公众参与、**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要经**常务会议或者部门**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意见同时指出,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此外,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支持新闻媒体曝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法***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和**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级以上人民**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