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至8月1日,济南市3家医院收*了许多中暑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救无效而离世。
骄阳似*,今年的酷暑格外难熬,就连坐在办公室吹空调的人都深有体会。且近期全国高温警报持续升级,不*济南,多地都出现了户外劳动者被热死的惨剧:至少有40人中暑身亡。而且,死者中多为环卫工人、农民工。
即使在酷暑中,人们看到这些新闻还是感觉心里冰凉,悲愤不已,不禁要追问,谁来保护在高温下的户外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生命安全?
美国社会学家曾提出,热浪是一种特殊灾难,因为主要针对穷人。但在我国,与粉尘等职业病相比,高温作业由于主要发生在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弱势群体上,且危害隐性,过去长期不被关注,整个社会还停留在“战高温抗酷暑”、“向高温下的劳动者致敬”的传统认知里。
农民工、环卫工人虽是*底层的弱势群体,但都是劳动者,劳动虽有脑体之分,却无贵贱之别。他们被热死曝晒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软肋,更折射出制度的苍白和无力、人性的缺失和沦陷。某种意义上,与其说他们死在了高温下,不如说死在了城市的“凉心”上。这委实是一出劳动者的悲剧。
此外,农民工中暑,即使经*救幸免于难,但身体受到严重损害。尽管中暑被国家列为法定职业病,也被列入工伤范围,但工伤的认定要经过近15个程序,耗时四五年,很少打工者能耗得起。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高温劳动权益有多难,由此可知。
虽然,许多地方都有高温停工等规定,但大多是**性的通知和文件,缺乏强制措施和惩戒手段,*终沦为一纸空文。其核心原因就是缺乏高温立法。
目前国内**的高温**法规是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半个世纪过去了,**气温都升高了不少,这个远不能适应当今劳动现状的条例还在“暂行”,实在出乎人们意料。另外还有一部高温劳动**文件,即200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属部门规章,没有执行力。
当今社会,“体面劳动”已成为各界共识。只有通过立法的形式,才能促进企业担负社会责任,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广大劳动者享受到“制度阴凉”。
其实,*近几年来,为高温立法的呼声从没有间断过,但雷声大雨点小,相关职能部门仍未提出过立法建议。据称,其原因是高温保护问题涉及卫生、劳动、安监和全总等四个部门,要让四部门短期内统一意见不容易。
而且,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还要面临着很多复杂的情况,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立法不易,能不能修法呢?比如,在《职业病防*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加入高温保护的条款――毕竟,修法要容易和快捷得多。
专家称,高温已连续半个月炙烤着北半球,接下来中国南方将遇今年*强高温,且**气候极端事件可能会越来越多。迅速从法律层面建立条款,为劳动者撑起一把“遮阳伞”,已迫在眉睫。否则,热死人的悲剧难免不会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