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二个好朋友,都是炒股能手。原来他们俩是分开来单*运作的,因为他们单个的资金实力都不足以做大庄家,所以,那时候,他们俩都只能做大户头、却做不成大庄家,各自获得的利润回报率也只有20%左右。后来,他们出于对做大庄家的渴望,就自发地合起伙来了。自从合伙之后,他们就由大户头一跃而成为“大庄家”了,他们俩各自的利润回报率也都远远地超过了原来的20%,高达30%左右了。我说,这多出来的10%,其实就是“合伙的利”。但后来二人总是相互猜疑,二人的老婆也总是在暗地里捣鬼,搞得二位好朋友都把精力投放到如何防备对方上去了,都没有心思炒股了。结果,可想而知,二人*后连20%的回报都保不住了,还额外赔了不少本*进去。我说,这就是“合伙的弊”。
所以,合伙的利就在于能够通过合伙来增强整体的实力、并获取更大的利益;而合伙的弊却恰恰就在于可能会因为合伙而引发的内部矛盾、以及为解决这些内部矛盾而可能会耗费掉*大的心血与精力、甚至可能会因为这些内部矛盾而导致各自利益的损伤。一句话,合伙的弊就在于合伙可能会引发的内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