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肇事逃逸案开审 王双娃一家三口被起诉

2011-07-30来源 : 互联网

西部网讯 今天上午9点,西安市中级**在大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备受各界关注的,2009年长安区“2 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司机王双娃被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2009年2月10日,在长安区斗门发生了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当日清晨6点左右,41岁的泾阳县男子王双娃驾驶一辆大货车,从泾阳县拉水泥往户县千王水泥厂送货。其子王哲随车同行。他们沿108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长安区协和搪瓷厂门口,将同方向骑自行车前去上学的长安区斗门初级中学5名学生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死亡学生*大15岁,*小13岁。肇事后,王双娃拖带被挤压学生继续高速行驶178米后,逃离现场,造成了严重的恶性事故。

公诉人:应以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逃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检察机关除了对王双娃提出两项罪名的指控外,王双娃的妻子王小娟和18岁的儿子王哲也分别因为**窝藏罪以及帮助毁灭证据罪出现在了被告席上。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双娃当天装载了32吨水泥熟料,属于严重超载,同时王双娃持有的驾照不能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肇事前也没有取得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的资质,其行为**无照驾驶。而在上午的法庭调查中,王双娃也承认自己是疲劳驾驶,在撞上5名学生时,几乎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

王双娃:我感觉自己睡着了,车开到人跟前我左打了一个方向看把人避开了,就开走了。

在法庭上,王双娃一直说撞上人自己当时没有察觉,但是坐在副驾驶的王哲却承认当时撞人后大货车上是有感觉的,而对于检察机关对他发现父亲出了车祸,帮忙擦拭血迹毁灭证据的指控,进行了否认。王双娃的妻子王小娟当庭承认曾经在事发后给丈夫1000元帮助他逃跑,发生这么大的事,对他们全家来说也是灭顶之灾。而五位受害人的家属也当庭提出了总计240多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他们对于王双娃一再强调撞上人没察觉的辩解十分气愤。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