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中国企业 应用 诉讼 公司竞争 手段 思科诉华为 作为崛起中的中国公司的骄傲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其征战美国市场的历程中,就遭遇了美国本土强有力的对手,同时也是***大的网络设备制造商思科系统公司以诉讼方式进行的阻击。 2002年,华为在“雄赳赳、气昂昂,跨过太平洋”的口号下开始大举进攻美国市场。华为的产品直接与思科竞争,而且价格低30%左右。华为在美国的一些主流和专业媒体上刊登了**针对性的广告――“它们**的不同是价格”,图案背景就是众所周知的思科公司的标志:旧金山金门大桥。而思科CEO约翰・*伯斯意识到,这家来自中国的公司正在自己眼皮底下*夺客户,而自己“打击华为”的计划却收效甚微。 美国当地时间2003年1月23日,思科公司向美国德克萨斯州马绍尔联邦**提起诉讼,控告华为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华为公司和FutureWei技术公司“侵权”。思科在向法庭提交的长达77页的起诉书中,指控华为“盗用”了其IOS源代码、思科命令行接口、技术文档,以及5项与思科路由协议相关的**技术。 2003年1月25日,华为公司回应,一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年2月8日,华为从美国市场撤下遭思科起诉的**侵权的产品。2003年3月18日,华为否认剽窃思科系统的知识产权,并指控思科诋毁该公司的形象。3月20日,3COM公司和华为成立合资公司,以挑战企业网络设备市场的**者思科。3月26日,华为称思科指控其非法使用思科技术,将导致华为在美国市场受挫。6月7日,美国德州**发布初步禁制令,判决华为停止使用思科提出的有争议的一些路由器软件源代码、操作界面以及在线帮助文件。6月11日,3COM要求判决与华为合资生产的产品没有侵权。10月2日,思科暂时中止其针对华为公司的版权诉讼。双方已经达成初步协议。2004年4月6日,思科系统公司将对华为的诉讼延期。思科和华为的律师在3月31日提出申请,要求法庭将审讯压后6个月。2004年7月28日,思科表示放弃对华为的版权诉讼,这场持续一年半之久的官司划上了句号。 历史总是重复的,《圣经》传道书3:15节有语:“现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将来的事早已也有了。并且神使已过的事重新再来。”早在1998年6月18日,朗讯技术公司就曾向特拉华州美国地方**提请了对思科公司**侵权的法律诉讼。讼状指出,思科侵犯了朗讯在数据网络方面的8项**。当时思科CEO*伯斯就朗讯起诉思科**侵权一事反击说,朗讯这种举动是一种试图“阻挠业界**脚步”的“纯粹的市场策略”,“是绝望公司的绝望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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