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要怀感恩之心善待员工

2011-07-30来源 : 互联网

        

我父亲原来在一家私营造船厂工作,公私合营时,下放到了农村。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父亲与几个朋友一起创办了一家集体所有制的木器厂,后来,这家集体企业改制变成了私营企业,等到他退休时,连退休工资都没有,什么养老医疗**,更是一样都没有。 其实,很多打工者,面临的是与我父亲一样的命运。 先富离不开劳动者的奉献 无论是继承自集体企业,还是自己创业,民营企业的员工都为企业的成长作出了牺牲。在企业发展壮大后的今天,民营企业家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真诚善待员工,让自己的员工得到应有的**。 据调查,很多民营企业这么多年以来,少有主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也是几乎没涨,还经常不按时发放,欠薪成了家常便饭,加班费从来不发,更别提带薪休假,连法定节假日都被取消了,几乎没有福利,更没有起码的劳动**。 为了发展经济,我们不得不牺牲公平,追求效率;为了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我们不得不甩掉“包袱”;为了把蛋糕做大,我们不得不紧衣缩食;为了共同富裕,我们不得不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期望通过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改革的路径选择,但不是改革的必然结果。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政策,广大的劳动者才毫无怨言地默默奉献,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政策,民营企业才获得了发展的机遇和动力。 劳资双方都要有法律保护 在民营企业的成长过程中,为了保护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民营经济的发展,先后做出了很多的改变,在民营经济已经发展壮大的今天,民企不仅有了补偿和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的能力,而且,也应该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给予劳动者相应的权利。这既是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推动企业永续发展的需要。 在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不少民企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导致用工机制的僵化,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投资环境和就业。这样理解《劳动合同法》是片面的、不正确的。这是把以前没有履行劳动**,没有给予职工应有的权益当成了理所当然。诚如原劳动和社会**部副部长***所言,用不履行社会保险费这种义务、职工合法权益受损所形成的这种低成本来追逐***,是不正确的,也是违法的。 值得欣慰的是,很多民营企业很快理解了立法者的良苦用心,不仅如此,在金融危机袭来之时,还发出了不裁员、不欠薪等**,担起了为弱不禁风的企业员工遮风挡雨的道义责任。为在法律道义基础上重建新型劳资关系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来源:工商导报 第5版  深圳财务网 财务 财会 会计 财经 审计 税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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