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创业政策:创业补贴须知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宁创业政策:创业补贴须知 11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人事局获悉,日前该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岗位补贴和***创业补贴申领须知》。《须知》对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初次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的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须知》规定,企业在申领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时,需提交《企业接收南宁市生源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等,每接收一名高校毕业生补贴2000元。企业应在每季度**个月的1日至15日申请上一季度的补贴,并向注册纳税所属地的县、市人事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企业得到***岗位补贴后,如在合同期内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全额退回财政补贴资金。高校毕业生在合同期内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今后不得享受任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 初次创业成功的南宁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申领***创业补贴时,需提交《初次创业成功的南宁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等,由财政给予每人2000元。毕业生应于每月1日至10日向生源所在地的县、市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