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上创业就业认定办法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近日,杭州市劳动**局、市财政局下发文件,对主城区网上创业就业的认定和扶持作了明确规定。 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在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卖家信用积分累计达到1000分以上,好评率在98%以上或经营三个月以上且月收入超过杭州市区*低月工资标准的,均可自愿提出申请网上创业就业的认定。 需认定为网上创业就业人员的,可登录杭州市劳动**信息网提出网上申请。对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市劳动**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向申请人发出领证通知。申请人在收到通知的30日内凭失业证或毕业证和户口本至户籍所在区劳动**部门领取 《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认定证明有效期为自发证之日起的一年。 持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招用员工的,参照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形式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持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及其所招用的人员,参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两项或其中一项。持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凭认定证明申请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困难人员无偿创业资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带动就业奖励、***领取失业保险金、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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