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鼓励创业妇女合伙创业每人可贷10万元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了解到,日前制定**的《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明确,在云南省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次创业人员为贷免扶补创业****对象,在校高年级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也适用贷款政策;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适用对象中,返乡创业的农村人员也适用政策。 放宽贷款额度方面,明确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或创业成功后新吸纳人员就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或吸纳就业人数,每人可申请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万元以内,妇女合伙经营的可放宽至每人10万元,申请总额不超过3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人员就业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贷款额度*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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