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残疾人就业创业可获得补助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近日,永康市**了《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暂行办法》。具有永康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以获得帮扶。扶持标准分残疾人就业扶持和创业扶持两大类,另外还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行贴息。 在“就业补助类”领域:新招用应届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或往年毕业且无就业经历的残 疾人大学生,用人单位可获得每人3000元的新增就业岗位补助;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法定安置比例1人以上的,给予用人单位超出人数每人每年社会保险费补助2000元;对在盲人推拿**机构就业的视力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助每人每年1200元等。 在“创业补助类”领域:领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且自主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3000~5000元的创业补助;高校毕业的残疾大学生自主创业可适当提高扶持标准,给予***5000~8000元的创业补助等。 另外,对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的给予贷款贴息扶持。个人贷款按5%的年利率、2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按5%的年利率、3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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