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税费减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二是政策扶持。将城乡各类创业人员与招商企业同等对待,享受《丰都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优惠政策》的各类优惠政策。三是资金奖励。设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予以奖励补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并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给予*高不超过2000元的***创业奖励。四是贴息贷款。城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者创业资金不足可申请*高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两年内财政全额贴息。五是**支持。改进金融服务和担保支持,力争在2013年前为城乡各类创业者提供担保贷款4亿元,到2013年新增创业主体5000户,带动就业2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