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萍 为**职工依法行使**管理权利,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近日,经青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企业**管理条例》将于2009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把职工****、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这四种企业**管理*主要、*普遍的制度融为一体,比较完整、系统地予以规范。
条例从青海实际出发,在规范**、攻克难点、呈现特点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较好地处理了立法规范与促进发展的关系;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明确了职工****与职工大会的界限;规范了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程序;解决了农民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问题。条例还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企业在产权和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的职权分别作了规定。
此外,条例分别对**、企业、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责任,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措施,及违反本条例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