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禁止非法燃放孔明灯 造成事故将问责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27日电元霄将近,近期贵阳市区燃放孔明灯现象日渐增多,引发多起*灾事故。针对这一情况,贵阳市人民**26日发出通告,在全市范围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贵阳市人民**的"通告"中指出,要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孔明灯燃放后外焰温度高达300℃,升空可至千米以上,由于孔明灯燃放时间、地点、高度和飘移方向、距离均具有不确定性,会对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液化气站、加油站、民房及其他设施构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并易在降雨不足、气温偏高、气候干燥的条件下诱发森林*灾。

贵阳市提出,各级**要强化守土有责意识,加强综合监管,把孔明灯列为易燃物品进行管理,**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各类事故。非法经营孔明灯的店铺,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孔明灯的流动摊点,由城管部门依法取缔;公安机关加强夜间巡逻,发现燃放孔明灯的现象要坚决制止;旅游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点等场所燃放孔明灯。

因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与此同时,贵阳市提出,任何单位、个人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都有权劝阻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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