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日前,泸州市江阳区纪委通报了该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私设“小金库”,以各种名义滥发补助的案件。其中,南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可群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南城街道办事处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期间,以支付维修费、文件印刷费、垃圾搬运费等名义虚开发票,在街道办事处账户中套取资金172799.7元转入“小金库”。而在2008年2月至2009年12月,街道办事处以招商引资奖、稳控值班补助、防洪值班补助、城乡环境综合*理误餐补助、节假日慰问费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21笔,金额达272080元。江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区**批准,给负有主要**责任的街道党工委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负有直接责任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可群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依法收缴该案中的违纪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