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案尽量协调和解 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召开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上,省高院提出 ***案尽量协调和解

新闻速读 近年来,行政案件数量增长快、影响大,涉及领域不断拓宽,而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等行政相对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率很低。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提出,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案应尽量协调双方和解结案,并通过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措施,推动行政争议的解决。

27日,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曲靖召开,会上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提出,法官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要尽量协调双方和解结案,让行政机关与相对人达成“和解协议”。

近年来,发生行政争议时,人民群众更倾向于选择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行政机关也更加自觉接受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行政诉讼逐步成为解决各类行政争议的主要法定渠道。2004年以前,全省**每年的一审行政案件不到1000件,但近3年来,**每年一审的行政案件均在1800件以上。

我省行政诉讼目前涉及**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5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近年来,随着我省城市建设、土地管理和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以土地征收、规划拆迁、社会**、资源环保为主的民生类行政争议,尤其是群体性行政争议逐渐增多,打官司成了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

田成有称,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等行政相对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而提交到人民**的行政诉讼案件,已经是难以调和的官民矛盾,处在争议的“风口”上,稍有不当,容易得罪当地行政机关,也容易背上“官官相护”的骂名。因此,审理这类案件是对法律、民心、党性的重大考验,人民**必须站得高、立得稳,必须牢记司法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把广大群众的整体利益放在*位,为当事人负责,为法律负责,公正执法,无惧无偏。解决官民之间的矛盾,一定要打破百姓“官官相护”的偏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在立法之外寻找判案依据;不能视法律为儿戏,任意超越法律。

“人民**审理行政案件是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田成有说,相当一部分行政案件,特别是关乎民生的土地权属案件、工伤保险类案件、城市房屋拆迁案件等,行政诉讼只判定了行政机关针对这些问题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老百姓关注的是与这个行为相关联的合法权益的实现。大部分行政案件即使**“刚性判决”了,有可能相对人的问题仍未解决。

对此,田成有要求法官审理行政案时,尽量协调双方和解。把握好协调和解的方式和时机,如发现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应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改变行政行为的建议,以促成双方和解撤诉。但并非任何行政行为都适宜协调和解,如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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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把手出庭率仅8%

全省**开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各级人民**的积极倡导下,不少地方**专门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规定。但一把手出庭率还很低,去年全省**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仅为8.09%。

田成有表示,下一步,省高院将加强与**和行政机关的交流沟通,建议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事项纳入行政执法考评体系中,建立起有效的奖惩机制。

举措 推行行政“白皮书”

近几年,上海、浙江、江苏等地**推出了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它将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等方面的内容以年度司法审查报告的形式反馈给**及其行政机关,从司法审查的视角为依法行政建言献策。

今年起,我省各中院开展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工作,但除个别地方党委、**反馈了相关意见外,“白皮书”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田成有表示,通过推动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行政案件的协调和解机制、人民**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等,推动行政争议的解决。

记者雷晴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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