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政策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草原植被**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两个重要的政策性文件。

**草原植被的财政管理

文件规定,进行矿藏勘查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单位和个人,应向**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草原监理站缴纳草原植被**费。因工程建设、勘查、旅游等活动需要临时占用草原且未履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县级以上地方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草原监理站缴纳草原植被**费。草原植被**费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文件要求,草原植被**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草原植被**、保护和管理。使用范围包括:草原调查规划、人工草原建设、草原植被**、退化沙化草原改良和*理、草原生态监测、草原病虫害防*、草原防火和管护等开支。

文件还规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草原监理站不得多收、减收、缓收、停收或者侵占、截留、挪用草原植被**费,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切实加强草原植被**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农业部要求各省草原部门高度重视草原植被**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快推进草原植被**费收费标准的核定工作。

依法收取草原植被**费,是加强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草原生态补偿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草原植被**费政策的**,对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草原征占用管理,减少随意征用、使用、占用草原行为对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加大草原植被**和退化草原*理力度,确保草原资源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