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办:无论是否签合同 室温必须达18℃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临近供暖季,不少尚未签署新版供暖合同的市民担心室温无法得到**。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昨日做客本市政风行风热线时明确表示,未签新版合同,室温也必须达标。

“我们小区物业说不签新合同,就等于放弃享受18℃的权利”;“我们小区签的还是旧合同,上面说标准室温是16℃”……面对市民的疑惑,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室温是供热服务的标准,这个标准与签订合同与否不是因果关系。目前,全市居民供暖面积达到4.5亿平方米,而供热采暖合同**文本是今年6月公布的,时间有限,有的居民受过去个人用热、单位付费的模式影响,签约意识不强,再加上部分居民以往签署的供暖合同尚未到期,仍沿用旧合同,因此新版合同覆盖所有居民用户尚需时间。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哪种合同,或是签署合同与否,今年供暖单位都必须按照新合同的标准进行供暖,包括**室温18℃、实施供暖巡检等。

“虽然不会影响室温,但居民也应该签合同,因为这是对个**益的*好**。”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说。

针对部分居民担心签署合同,交费从以前的单位变成了个人,单位是不是就不负担供暖费了,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说,采暖合同规定供热人向用热人供热,用热人向供热人缴费,与以往供热企业和居民单位签署合同相比,只是一种合同关系的转换,这种转换不会改变居民单位应依法为职工承担的责任和福利。

今年,如果室温不达标,市民可以请经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温,日前有媒体报道100平方米的房子检测费需3000元,引起市民争议。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否认了这一说法。据透露,目前,质监部门尚未公布具有测温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名单,测温价格也并未确定,本市计划**相应的指导价格。此外,如果经过测温,确实是因为供热单位的原因导致居民室温不达标的,检测费用由供热单位支付。预计正式供暖开始前,经认定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价格将陆续公布。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