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莞惠州三市签署加强金融业合作协议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深圳6月8日电深圳、东莞、惠州三市近日正式签署了《深莞惠加强金融业合作协议》,三方将在建立金融合作交流机制、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拓展异地业务、加强资本市场、中介机构以及三市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携手合作。

根据合作协议,深莞惠三市金融业合作主要内容包括:一、三市金融办今后每年将召开三次金融合作交流会议,就共同关注的金融合作问题提出论题,建立三市金融合作交流机制。

二、积极支持三市银行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公司、村镇银行、创业投资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拓展异地业务和加强沟通交流,并相互提供便利。针对三市台资企业多但金融服务相对不足的实际情况,三方将在条件成熟时共同赴台招商引资,吸引台湾金融机构来深莞惠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

三、加强三市在资本市场方面的合作,积极推动东莞、惠州中小企业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并提供便利;三市将经常性组织券商、创业投资公司和中小企业开展企业上市培训辅导等工作,为中小板和创业板培育上市资源。

四、共同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完善功能,鼓励三市企业到深交所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五、三方不定期共同举办**洽谈活动,共同组织银行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等与中小企业对接,搭建企业**平台。

六、加强三市金融信息交流和培训合作,推动三市建设互通信用信息平台;及时相互沟通金融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积极参与对方组织举办的重大金融活动;根据需要共同组织开展金融培训活动。

七、发挥深莞惠三市毗邻香港的优势,加强和完善三市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吸引香港金融机构来深莞惠地区设立前台和后台机构。

八、积极推动三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加强交流合作,促进中介服务水平共同提高。

九、加强三市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

深圳市**金融办主任李林表示,加强深莞惠三市金融业合作,是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深莞惠经济圈,加快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手段。不久前,三市共同签署了《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对三市加强合作做了总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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